我院现有一批已报废固定资产待处置,现诚邀具备废品回收资质的单位参与投标。
一、资格材料要求
1.具备资产回收资质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件复印件。
2.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委托代理人参与报名的还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4.所有材料需加盖公章封存在档案袋中,档案袋上注明所投项目名称。
二、报名时间及方式
参与报价的公司必须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上述报名材料提交****楼总务科(二)。
三、现场查看时间
另行通知。报名单位根据通知时间,到泉州市中医院集合,统一组织现场查看实物,报名后未及时参与现场设备查看视为弃权。
四、报价要求
1.招标底价为人民币肆仟贰佰伍拾元整(RMB4250.00元)。
2.报名公司现场查看实物后,48小时内提供报价单(见附件2)。
3.报价单加盖公章,封存档案袋,档案袋正面注明项目名称及联系方式,档案袋背面封口贴上封条,封条四角加盖公章。
4.未按要求报送材料视为无效报价。
5.一个报价人只能提交一个报价文件。如果报价人之间存在互为关系的情形,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报价。届时,我院将在符合本次报价要求且报价不低于招标底价的报价人中,确定报价最高者为成交单位。
6.报价方式:本次资产处置按整批总价报价,所报金额为成交单位向我院支付的资产回收价款。该报价为一次性包干价,报价时应已综合考虑拟处置资产的拆除、拆卸、装卸、搬运、场内转运、外运清运、废弃物合规处置以及拆除后现场清理等全部费用,成交后不作调整;我院不再承担或另行支付任何费用。
7.拆除与搬运:上述资产的拆除作业由成交单位(即施工单位,下同)自行组织实施,并按我院指定的范围、时限完成;拆除所产生的构件、废料及其他废弃物,由施工单位自行清运出场并依法依规处置。由此产生的人工、机械、运输、装卸、搬运、倾倒处置等一切费用,均由施工单位自行承担,既不得从成交价款中扣减,亦不得向我院另行主张。施工过程中应注意保护建筑物主体结构、公共设施及周边设施设备,因施工造成损坏的,由施工单位负责修复或照价赔偿。
8.现场清理与验收:拆除及搬运作业完成后,施工单位须对作业区域及其影响范围进行全面清理,清除地面遗留的铁钉、螺栓、螺丝、扎带、碎屑、包装物及其他各类杂物,并按我院要求将场地清扫、恢复至整洁、平整、无安全隐患的状态,不得遗留脏乱现场。上述清理工作须经我院(总务科)验收合格后方视为履约完成;经验收发现清理不到位的,施工单位应在接到通知后立即无条件返工整改至合格。拒不整改或整改后仍不合格的,我院有权追究其违约责任,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施工单位承担。
9.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由乙方负全部责任,承担全部损失,给甲方造成损害的,乙方负责赔偿。
10.乙方在项目施工安装过程中要严格遵守甲方的安全制度,负责安装施工过程中的安全责任,在进场施工前应向甲方报备,并根据甲方的指定进行施工。
11.按照甲方指定位置文明施工,安全责任由有施工方直接负全责。切割、焊用明火必须院方办理动火证明,钻孔安装好必须采用防火材料封堵,施工时间必须按照国家规定时段。
(附件2)泉州市中医院已报废住院部对面活动板房报价单.xlsx
泉州市中医院
2026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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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bgypzb.com/view/1413/YUFZiaABni4p5U9XmlrP.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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