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茅台(上海)融资租赁有限公司ABS及公司债券项目 | 项目编号: | GQQY-ZB2026090068 |
| 项目类型: | 服务 | 项目实施地点: | 招标人指定地点。 |
| 项目概括: | 1.招标内容: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招标需求”。 2.标包划分:本项目共分为2个标包,标包名称如下: (1)标包1:茅台(上海)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资产支持证券计划管理人(含承销机构)采购项目。 (2)标包2:茅台(上海)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公司债券承销机构(含受托管理人)采购项目。 2.服务期: 标包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项下全部资产支持证券本息兑付完毕及相关存续期管理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标包2: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期公司债券项下全部本息兑付完毕及相关存续期管理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3.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4.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现行有关质量标准及招标人要求。 | 供应商基本要求: | (一)一般资格(各标包均适用)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证照的复印件或扫描件(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2.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6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任意三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凭证等相关资料或提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备的能力(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自拟,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4.本项目不接受的投标人: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同时参与本项目同一标包投标(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自拟,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ov.cn)平台上对投标人的上述情形进行查询,查询时间为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之后评标工作开始之前。若查询结果发现投标人存在上述情形,招标人将上报评标委员会作否决处理)。 特别提示:若标包1选择联合体投标的,其组成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3家)的各成员,整体视为一个投标人;凡与该联合体成员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投标人,均不得参与同一标包的投标。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吊销资质证书,执照、资质证书过期或存在引起执照、资质证书变更的事项而未变更执照、资质证书的(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自拟,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自拟,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4)截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投标人须自行承诺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格式自拟,加盖公章),***网站复核。 (5)截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网(htt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须自行承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格式自拟,加盖公章),***网站复核。 (6)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有行贿犯罪行为的(投标人自行承诺其及其法定代表人在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无行贿犯罪行为,格式自拟,招标人保留复核的权利)。 5.本项目各标包均不接受分包、转包(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自拟,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6.本项目标包1接受联合体投标;标包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若标包1投标人选择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以下条件: (1)联合体牵头人及成员数量不得超过3家; (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的格式共同签署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内容、责任及权利义务; (3)联合体的组成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包中投标。 (4)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5)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投标文件中的相应表格,其中,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本项目招标文件获取、投标保证金的递交、制作(递交)投标文件等相关事项;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 (6)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注:若标包1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则针对上述“(一)一般资格”中第1项至第2项,联合体各方均须按对应要求提供资料。 (二)特殊资格 标包1:(1)计划管理人:须具备中国证监会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业务范围须包含资产管理资格。 (2)承销机构:须具备中国证监会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且业务范围须包含证券承销业务资格。 标包2:须具备中国证监会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且业务范围须包含证券承销业务资格,且为中国证券业协会会员。 |
| 采购单位信息 | |
| 采购单位名称: | 茅台(上海)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 联系人: | 赵子航 |
| 联系电话: | 188****60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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