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山市逸马数码科技有限公司年产印花服装50万件新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技术评估报告及相关地市生态环境部门的意见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6年09月11日至2026年09月17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联系地址:中山市大涌镇励志路综合行政执法局,邮编:5284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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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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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中山市逸马数码科技有限公司年产印花服装50万件新建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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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
广东中****巷****号四栋5-****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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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
中山市逸马数码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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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
中山市逸马数码科技有限公司年产印花服装50万件新建项目拟建于中山****巷****号四栋5-****楼。项目总投资3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万元,用地面积3100平方米,建筑面积6200平方米。项目主要从事印花服装的生产,年生产印花服装50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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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机构 |
中山市新蓝硕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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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大气污染物1)数码印花废气(总VOCs、非甲烷总烃、臭气浓度)密闭负压收集,经二级活性炭装置处理后有组织排放。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执行《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41616-2022)表 1 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总VOCs 有组织排放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表2平版印刷(不含以金属、陶瓷、玻璃为承印物的平版印刷)、柔性版印刷第Ⅱ时段标准限值;臭气浓度有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对应排气筒高度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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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参与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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