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郑州市轨道交通2号线、城郊线、5号线低压配电、自动化、通信、AFC、站台门系统蓄电池更新改造项目(物资采购)
项目编号:0701-264001090177
项目概况:为保障郑州地铁生产维护、正常运营,现采购2号线、城郊线、5号线低压配电、自动化、通信、AFC、站台门系统蓄电池等物资。
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二、招标范围、规模
招标范围:蓄电池采购、运输、搬运(含已拆卸电池及采购蓄电池搬移、运输至郑州市及辖区各县市指定地点)、安装(含故障电池的拆卸及采购电池的安装)、调试及质保服务。
合同估算金额:1583万元。
三、计划招标时间
2026年9月。
四、投标人主要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信誉要求:投标人没有处于破产、被责令停产、停业、投标资格被限制状态。
(4)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近三年度(2023年度-2025年度)财务会计报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
(5)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内(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内)无行贿犯罪承诺,内容应包含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格式见招标文件《投标人承诺书》,投标人的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无行贿犯罪承诺。
(6)信用情况: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信息公示”-“失信被执行人查询”-跳转至“***网”网站(http://****.gov.cn)查询企业、法定代表人,有失信记录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网页截图,***网页截图需包括查询日期,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后至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7)投标人须是所投蓄电池(12V,146-160Ah)及(12V,115-128AH)的制造商或代理商,如为代理商,需取得所投蓄电池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证明。制造商与代理商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
(8)投标人须至少具有一项类似项目业绩。
注:1.本项目类似项目业绩限于合同订立时间在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内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轨道交通蓄电池供货项目,且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400万元人民币。(须提供合同协议书与供货清单,投标人所投蓄电池(12V,146-160Ah)及(12V,115-128AH)的品牌须包含在业绩供货清单内)
2.****城市轨道交通,****城市内的地铁系统、轻轨系统、单轨系统、磁浮系统、市域快速轨道系统。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其他说明
本次招标计划发布内容仅作为潜在投标人提前了解招标人初步招标计划安排的参考,后期可能存在取消和变更的可能。项目的招标实际需求、投资金额、招标时间等以招标人最终发布的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为准。
2026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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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bgypzb.com/view/12744/az6WeaABni4p5U9X23M-.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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