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信核心路由器设备(2026年)集中采购项目(招标)
集中资格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中国电信核心路由器设备(2026年)集中采购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招标人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集中资格预审,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集中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集中资格预审范围
2.1集中资格预审编号:I11000007551199319001001
2.2项目概况:中国电信核心路由器设备(2026年)集中采购项目集中资格预审。
2.3交货时间、交货地点:按照合同/订单中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
2.4项目性质:货物招标,集中资格预审。
2.5集中资格预审有效期为:本项目资格预审公告发出之日起截止至2027年9月17日。
2.6集中资格预审的适用范围:有效期内的同类设备采购。
2.7项目规模:具体详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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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产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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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核心路由器(CR-A1) |
详见3.3.4关键技术指标 |
50台 |
注:上述采购数量为预估量。****城域网/IDC部分的30%作为后续应急需求,按照本次招标中标结果进行分配,并根据实际应急需求情况进行下单采购。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处理措施等关键内容,***网(https://****.com.cn)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2.8技术要求/产品规格:详见上述2.7条。
2.9标包划分情况(如有):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基本资格要求
3.1.1申请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资格预审申请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3.1.2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申请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1.3本次资格预审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集中资格预审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通过资格预审的联合体,其各方组成结构或职责,以及财务能力、信誉情况等资格条件不得改变;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包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资格预审项目中参加资格预审。
3.1.4 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代理商资格预审申请。 3.2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自2023年09月29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最近五年内(自2021年09月29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最近五年内(自2021年09月29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 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 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12) 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13)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6) 中国电信在职员工违规担任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并参与采购活动的;
(17) 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违反有关领导人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管理规定,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参与采购活动的;
(18) 中国电信领导人员离职或退休后三年内违反《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任职、投资入股的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和中介机构,参与其原任职单位采购活动的;
(19)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20) 法律法规、集中资格预审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3.3投标产品资格要求
3.3.1投标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 3.3.2 投标产品应是成熟稳定的产品,***网许可证。 3.3.3 投标产品应提供由《***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安全认证和安全检测任务机构名录》中相关机构安全认证合格证书或者安全检测符合要求的检测证书。已通过前述认证或检测暂未发证的,应承诺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证书办理,并提供相应办理证明或相关认证、检测报告。 3.3.4 投标产品应符合中国电信相关技术要求,并满足以下关键技术指标:
(1)核心路由器(CR-A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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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技术指标 |
具体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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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单槽交换及可配置容量(单向) |
≥1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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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单机/单线卡框端口线速配置容量(单向) |
≥16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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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设备容量扩展性要求 |
必须支持通过背靠背、更高密板卡或其他形式平滑升级;扩展后整机端口可配置容量大于等于16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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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其他资格条件1 |
(1)系统稳定性:必须满足中国电信IP设备测试稳定性要求。 ①必须通过中国电信的多业务叠加测试; ②测试过程中设备整机/机框不得出现非正常重启;关键部件(如路由引擎、交换矩阵、控制通道板卡等)非正常重启不得超过2块次;线卡(以槽位为基准)非正常重启不得超过2块次。 ③对于已纳入采购范畴的设备增量测试,若新型线卡(以槽位为基准)损坏超过2块次,或非正常重启超过3块次,该类板卡判定为资格预审不通过。 ④人为因素导致关键部件/线卡的重启(如仪表灌入表项超限等)不在此范围内。 (2) 必须支持100GE、10GE接口,在混合包长424字节条件下,单槽位100GE端口在无端口扇出情况下线速可配置容量不小于1T,总容量不小于16T。 (3) 主要部件冗余能力:必须支持路由引擎、交换板卡、电源、风扇冗余能力;必须支持线卡、母卡、子卡和光模块热插拔能力。 (4) IPv6路由协议:必须支持ISISv6,符合RFC5308;支持OSPFv3,符合RFC5340;支持BGP4+协议,符合RFC2545。 (5) BGP路由转发表容量:要求单板的BGP路由转发表容量必须不少于同时支持150万条IPv4路由和83万条IPv6路由;整机的BGP路由转发表容量要求与单板相同。 (6) 必须支持MPLS TE功能,必须支持针对TE的IS-IS扩展,符合RFC3784,必须支持RSVP-TE,符合RFC3209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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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其他资格条件2 |
(7) 必须支持3000条BGP Flowspec表项,符合RFC5575要求。 (8) 必须支持Segment Routing功能。 (9) 单条路由条目的AS-path长度不少于30,收到超过该长度的BGP路由时,设备应拒收路由且不影响BGP邻居状态。 (10) 必须支持SRv6功能,***网和业务能力互通,必须支持SRv6标签10层。 (11) 设备至少支持4k条SRv6 Policy,支持基于BindingSID、Color和DSCP等引流至SRv6 Policy,支持SRv6 Policy UCMP和ECMP;支持SRv6 Policy中多条候选路径(Candidate Path)按优选级选择主用路径,同时支持多个Segment List按照权重(Weight)属性进行流量负载按比例分配。 (12) 必须支持ACL IPv4+IPv6规格大于16K+8K/slot。 (13) 必须支持Telemetry。 (14) 必须支持TWAMP。 (15) 必须支持NETCONF/YANG。 |
3.3.5 申请人最多可使用一个型号的投标产品进行资格预审申请,且应当明确产品型号。 3.4评价检测 本次资格预审将对文件审查合格的申请人进行评价检测,申请人应参加招标人组织的评价检测。评价检测未达到本公告3.3投标产品资格条件要求中3.3.4条款技术关键指标要求的,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3.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集中资格预审方法
4.1本次集中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集中资格预审文件。 4.2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均可参加本次集中资格预审范围内的投标。
4.3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不足3个时,招标人重新组织集中资格预审或不再组织集中资格预审而直接招标。
5.集中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集中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09月18日 09时00分00秒至2026年09月23日 17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
5.2集中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按以下步骤顺序进行操作,获取集中资格预审文件:
5.2.1登录“***网(https://****.com.cn)” 后,通过“招投标-采购文件领取”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选择本项目进行集中资格预审文件登记申领。未在系统注册的潜在投标人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7申请人注册”。
5.3集中资格预审文件费用:获取本集中资格预审文件不收取费用。
6.集中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集中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9月29日 09时00分00秒 。
6.2电子集中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网(https://****.com.cn)后,通过“招投标-我的项目”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选择本项目进行集中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申请人应在集中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电子采购系统完成加密电子集中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上传。申请人未在电子采购系统进行集中资格预审文件申领登记或电子集中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电子采购系统提交电子集中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7.申请人注册
7.1***网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网(https://****.com.cn)首页“立即注册”模块完成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集中资格预审文件。
7.2 CA证书办理
参与电子采购的潜在投标人须提前办理CA证书进行电子集中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编制和集中资格预审申请,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网“操作指引-CA办理”。
7.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服务热线:400****884
服务邮箱:zb****@****.cn(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
ct****@****.cn(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集中资格预审***网(https://****.com.cn)、***平台(http://www.****.com)、通***平台(https://****.gov.cn)上发布,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9.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9.1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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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
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中捷通信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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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
****街****号 |
地 址: |
****城****楼****大厦西座10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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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 |
100033 |
邮 编: |
1000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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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
冀烨 |
联 系 人: |
李睿怡、唐偌阳、冯耿星、陈宇昕、王少蕊、苏京、刘鹏、丁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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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
010-****6891 |
电 话: |
李睿怡(132****06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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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ji****@****.cn |
电子邮件: |
li****@****.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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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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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异议接收方式
***网(https://****.com.cn)后,通过“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10.行政监督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招标代理机构:中捷通信有限公司
2026年0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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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bgypzb.com/view/12674/vkbxr6ABni4p5U9X7I3r.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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