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能源绿色新材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
纪检业务培训项目二次询价的公告
云南能源绿色新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采购人”)本部拟开展2026年纪检业务培训,现采用公开询价的方式聘请第三方服务机构提供此次培训服务,具体事项如下:
一、项目情况
1.项目名称:云南能源绿色新材有限公司2026年纪检业务培训。
2.项目概况:为进一步提升相关人员业务技能水平,强化知识理论武装,促进国有企业纪检监督与生产业务深度融合,为企业长治久安和向好的政治生态环境提供坚实保障,开展本次纪检业务培训项目采购。需要第三方机构提供培训服务方案,确定课程设置、教学安排、培训实施等,参与培训人数预计40人。
3.服务地点:新材公司本部404会议室(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城)。
4.服务期限要求:2026年10月30日前项目实施完毕,合同项下服务内容全部履行完毕。
5.服务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标准及规范,符合政府有关部门对企业服务采购的要求,优质高效满足采购人的需求。
二、选聘资质及服务要求
(一)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质,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经营状况良好且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资格条件、能力和信誉,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相关承诺。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彩色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二)服务和成果要求包括但不限于
本项目围绕云南能源绿色新材有限公司2026年纪检业务、政治思想教育、国有企业开展政治监督、日常监督、案件查办情景模拟等相关的培训开展专业服务,包括但不限于:
1.学员食宿方案:包括培训期间非在昆学员的餐饮、住宿情况等。
1.1.餐饮要求:餐饮品质及用餐环境需符合国家餐饮卫生要求,本着寝食就近原则。非在昆学员餐饮从正式培训第一天7:00开始至第二天培训结束17:00止,期间每天一日三餐,学员报到当天除外。
1.2.住宿要求:住宿卫生条件须达标,非在昆学员住宿双人标准间共3晚(含正式培训前一晚的报到和培训结束后的当晚)。住宿地点距离培训地点(新材公司本部)步行距离不超过1公里。
2.教学培训方案:包括培训项目课程设计、培训方式、培训师资简介等。
3.培训内容:与纪检业务、政治思想教育、国有企业开展政治实务、案件查办情景模拟等有关的课程。
4.培训师资:讲师职称不低于副高级或其他同等级别。
5培训时长:累计2天(12课时)。
三、报价要求
1.报价为含税报价,报价时注明税率(%)。明确开具增值税发票为“增值税专用发票”。2026年10月30日前项目验收合格,合同项下所有服务内容履行完毕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支付全部费用。
2.服务价格报价为培训总包干价,包含培训组织实施过程中产生的食宿费、运营费、授课师资、材料费等教学培训费用(不包含培训场地费、学员交通费),其中培训期间涉及培训的学员按40人计,涉及住宿及餐食的学员按35人计,最终结算以实际人数为准。
四、为满足评审程序需要,响应文件需附以下资料
1.报价函。
2.资格资质证明材料、资信证明材料(详见资质要求)。
3.针对本项目的服务方案(含教学培训方案+学员食宿方案)。
五、报名要求
若有意参加本次报价,请于2026年10月12日17时00分前,以书面形式确认是否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格式见附件),并将确认函盖章后的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ma****@****.com。在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内未按上述要求发送电子邮件至指定邮箱者,不得递交响应文件或参加报价。
六、询价文件提交要求
1.装订要求:报价文件用A4幅面,竖向左侧装订,报价材料正本要求逐页加盖公章。报价文件装订应牢固,并逐页标注连续页码,否则,采购人对于报价文件装订松散而造成的丢失或其他后果不承担任何责任。正本1份,副本2份,电子版1份。
2.本次报价资料按以上要求装订好后于2026年10月14日14:30时前递交至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城会议室。联系人:马龙江,联系电话:136****6304。
3.以上材料统一放至一个文件袋中密封,并在密封处加盖公章。本次评审以所递交密封资料为依据;未密封的报价资料视同无效报价。
4.如果未能在规定时间提交材料,视为放弃参与本次聘请工作。
附件:1.询价参与确认函
2.云南能源绿色新材有限公司2026年纪检业务培训项目询价文件
3.云南能源绿色新材有限公司2026年纪检业务培训项目报价文件
云南能源绿色新材有限公司
2026年10月9日
*附件:(报名者请按以下格式要求在系统报名界面上传确认)
询价参与确认函
XX公司:
我单位对XX公告已知悉,我单位将按公告要求参加贵公司此项采购活动,并作出以下承诺:
1.我单位提供的相关服务不会构成对任何第三方的专利、版权、商标权、商业秘密等知识产权或其他财产权利的侵犯;我单位对服务期间知悉的涉及采购人发展战略、经营决策、企业管理、商业机密等内容进行严格保密;如有上述情况发生,责任由我单位承担。
2.我单位不属于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XX单位
(单位盖章)
2026年10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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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bgypzb.com/view/12486/P1HeH6EBni4p5U9XVeuv.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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