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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分公司维修各养护作业中心暖气片及管道询比采购变更公告

20小时前招标变更-变更内蒙古 - 呼和浩特市 关注

基本信息

省份/直辖市 内蒙古 所属地区 呼和浩特市
采购单位 内蒙古交通集团蒙通养护有限责任公司呼和浩特分公司 项目联系方式 储先生 132****3856
更多联系方式 滑宇飞 186****8151 高先生 155****5596 136****6305 更多联系方式(10个)
代理机构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以上信息为大数据平台自动计算结果,如有误差以正文为准

正文

呼和浩特****中心暖气片及管道

询比采购变更公告

各潜在供应商:

一、询比采购文件中第四章合同协议书变更为:

一、合同适用范围

1.适用对象:公司将工程发包给外部施工单位或个体工商户时签订。

其中,个体工商户仅适用于合同金额5万元以下、不涉及结构安全、无需专项施工资质的零星修缮、简单安装项目;涉及专业施工、需资质的工程,必须发包给具备对应资质的企业法人,严禁以个体工商户名义承接。

2.适用工程

房屋门窗类:办公用房、宿舍、厂房等门窗拆除、制作、安装、改造(含铝合金、塑钢、断桥铝、防盗门、普通木门、非专项防火门等);

装饰装修类:室内外墙面、地面、吊顶、轻质隔断、涂料铺贴、空间局部改造等装饰装修工程;

安装工程类:小型水电管线改造、灯具洁具安装、弱电布线、普通设备安装等非专项安装工程;

修缮维护类:房屋公共区域、办公设施的局部修缮、翻新及零星安装工程。

3.适用承包方式:包工包料(乙方供材),或甲方供主材、乙方包工及辅材。

4.适用规模:小型项目(合同金额≤10万元,选用付款方式第一种/第三种)、中型项目(合同金额>10万元或工期较长,选用付款方式第二种)。

二、不适用情形(应另行选用专项合同或补充资质要求)

1.涉及建筑主体结构改造、承重结构变动、幕墙工程、消防/安防专项、暖通工程、大面积防水工程等需特殊资质的工程;

2.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

3.乙方不具备营业执照或相应经营范围的;

4.乙方不具备与工程内容相适应的施工资质的。

三、填写与修改注意事项

1.【】及下划线标注的内容:由经办部门据实填写、选择、增删;承包范围、技术标准如与框架不一致,可在第二条据实修改、增删,不含的内容整段删除。

2.付款选项:第一种(适用于工程总价明确、工期较短、合同金额≤10万元的小型项目),第二种(适用于金额较大或工期较长的中型项目),第三种(适用于总价包干且金额较小的项目)。

3.验收期限:默认【15】日,小型项目可缩短至【7】日(第八条)。

四、签约前核查要点

1.主体资质核查:乙方营业执照,需资质的工程核验对应专业承包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个体工商户核验经营者身份证、作业人员特种作业证。

2.人员资质核查:高空作业、电工、焊工等特种作业人员须持有效操作证;项目负责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3.保险核查:核验作业人员工伤保险、人身意外伤害险、安全生产责任险保单,保额达标且在有效期内。

4.处置能力核查:核验建筑垃圾合法消纳渠道证明,确保处置去向合规。

五、随合同一并归档的文件清单

1.合同(含签署页)正本;

2.附件一《费用明细清单》;

3.附件二《工程验收单》(完工签署);

4.附件三《材料进场确认单》(每次材料进场签署);

5.乙方营业执照、资质/证件复印件。

建筑装饰装修及安装工程合同

甲方(发包方):内蒙古交通集团蒙通养护有限责任公司呼和浩特分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联系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乙方(承包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联系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甲乙双方就【工程名称】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工程名称】。

1.2 工程地点:【省 市 区 街道/路X号及具体区域】。

1.3 工程范围:【门窗改造/室内装饰装修/小型水电安装/局部修缮等,如:XX ****楼第 X 层及公共区域装饰装修、门窗更换、水电改造等。具体以附件一《费用明细清单》及甲方确认的施工方案为准】。

1.4 质量及技术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施工及验收规范(如涉及装饰装修按《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标准》(GB50210-2018),涉及钢结构按《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GB50205-2020)等,具体以适用工程类型所对应的规范为准),以及【地方/行业】相关规范;甲方另有技术要求或封样标准的,以甲方确认的标准为准。无对应国家或行业标准的,按甲方确认的施工方案及样品标准执行。

第二条 工程承包内容及承包范围

2.1 承包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原有设施拆除/材料采购运输/现场施工安装 /调试检测/辅材供应/成品保护/建筑垃圾清运及场地清理。具体以甲方确认的施工方案及附件一为准。

2.2 承包范围:以本合同附件一《费用明细清单》、甲方确认的施工图纸/方案及现场交底记录为限。乙方不得超出承包范围施工,也不得拒绝完成承包范围内应含的附属工作。

2.3 乙方应严格按甲方确认的图纸、方案及技术标准施工,不得擅自变更。确需变更的,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并签署变更(洽商)单;因乙方擅自变更导致的返工、损失及工期延误,由乙方承担。

第三条 承包方式

3.1本工程承包方式为下列第【填写一/二】种,双方一致同意以此种方式履行本合同:

第一种:乙方包工包料。乙方负责采购全部材料并施工,材料质量由乙方负责。

第二种:甲方供料,乙方包工。甲方提供约定主材,乙方负责辅材、施工及安装。

3.2采用第一种(包工包料)方式的,乙方应在合同签订后【7】日内向甲方提供拟用材料品牌、规格型号清单,经甲方书面确认后方可采购。材料进场前,乙方应甲方提供【产品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第三方检测报告】等质量证明文件。未经甲方确认或检验不合格的材料,乙方不得使用;已使用的,乙方应无条件拆除、更换并承担因此产生的全部费用及工期责任。

3.3 采用第二种(甲方供料)方式的,甲方按约定时间、地点交付主材,双方共同清点签收。乙方应妥善保管、合理使用甲方供料,因乙方保管不善或施工浪费造成材料损坏、短缺的,由乙方照价赔偿。甲方供料质量由甲方负责,但因乙方未按材料技术性能施工导致的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

3.4 无论采用何种方式,乙方均不得以次充好、偷工减料,不得使用不合格或假冒伪劣材料。乙方承诺所使用材料符合国家环保标准及甲方要求,如因材料环保不达标导致甲方或第三方人身、财产损害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第四条 合同工期

4.1 开工日期:【 】年【 】月【 】日;竣工日期:【】年【】月【】日;总工期【】日历天。上述日期为暂定,总工期为双方最终约束承诺;实际开工日期以甲方书面开工通知起算,竣工日期相应顺延。

4.2 工期顺延: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工期延误的,经甲方书面确认后工期相应顺延,乙方不承担责任:

(1)不可抗力(含极端天气、政府应急管控、政策停工等);

(2)甲方原因变更设计、调整范围或未按约定提供施工条件(场地、水电接入等);

(3)非乙方原因导致的停水、停电、停气连续超过【12】小时;

(4)甲方书面同意的其他情形。

4.3 乙方应在工期顺延情形发生后【3】日内就延误工期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不涉及工期顺延。

4.4 因乙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按本合同第十条承担逾期违约责任;因甲方原因造成延误的,工期顺延,甲方不承担其他赔偿(本合同另有约定除外)。

第五条 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

5.1 本合同采用【固定总价/固定单价按实结算】方式计价。

5.2 合同价款(暂定/包干):人民币【】元(大写:【】元),该价款【含/不含】增值税,税率【】%。价款包含材料费、制作费、安装费、辅材费、运输费、垃圾清运费、安全文明施工费、利润、税金等乙方完成本工程所需的全部费用。

5.3 计价依据:以附件一《费用明细清单》为准。固定单价按实结算的,结算工程量以甲方验收确认的工程量为准。

5.4 发票:乙方申请每一笔款项前,应向甲方开具合法、有效、票面信息准确的【增值税专用/普通】发票;甲方收到合规发票并审核无误后予以付款。发票不合规或信息错误的,甲方有权拒付且不承担逾期责任,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5.5 付款方式为下列第【】种:

第一种:工程完工经甲方验收合格,且乙方提交合规发票后【30】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结算金额的【97】%;留【3】%作为质量保证金,质保期满且无质量问题后【15】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

第二种:合同签订后【7】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的【30】%作为预付款;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结算金额的【67】%;留【3】%作为质量保证金,质保期满且无质量问题后【15】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

第三种:工程完工验收合格、乙方提交合规发票后,甲方向乙方一次性支付合同价款的【100】%。

5.6本工程最终结算价款须经甲方内部审计或甲方委托的第三方造价咨询机构审计确认,审计结论作为最终付款依据。乙方应在工程验收合格后【10】日内提交完整结算资料,甲方收到完整资料后【30】日内出具初步审计意见;乙方对审计结果有异议的,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共同委托具备资质的第三方造价机构复核,复核结果为最终结算依据。

5.7 质量保证金(质保金):本工程预留【3%/0(选择第三种时为0)】作为质保金,质保金不计利息。如质保期内发生应由乙方承担的维修、赔偿费用,甲方有权从质保金中直接扣除,不足部分乙方应补足。

5.8 甲方付款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至乙方如下账户,乙方变更账户应提前【7】日书面通知甲方:

户名:【】

开户行:【】

账号:【】

第六条 双方权利义务

6.1 甲方权利义务

(1)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场地、水电气接入点及必要的施工条件;

(2)指定项目负责人【姓名】(联系电话【】)负责现场协调、监督与确认;

(3)对乙方的施工方案、材料、进度、质量、安全进行监督检查,对不符合约定之处有权要求乙方整改;

(4)按本合同约定及时组织验收并支付工程款;

(5)有权根据现场情况对承包范围、技术标准提出合理调整(按变更程序办理)。

6.2 乙方权利义务

(1)具备有效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对应工程内容;本工程属于【需/无需】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资质范畴(如需资质,乙方承诺具备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级及以上资质与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涉及高空作业、特种作业的,操作人员须持有有效作业证件,并将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后交甲方备案;乙方承诺不存在挂靠、借用他人资质情形,若资质虚假、失效或存在挂靠出借行为,甲方有权立即单方解除合同,乙方应支付合同总价款【20%】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全部损失。

(2)指派具备相应能力的现场负责人【姓名】(联系电话【】)常驻现场,负责施工组织、质量安全管理及与甲方对接;

(3)严格按确认的图纸、方案、标准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安全与工期;

(4)采购并妥善保管材料(包工包料时),保证材料合格并承担质量责任;

(5)文明施工,做好安全防护、成品保护及垃圾清运,不得扰民、不得损坏甲方及第三方财物;

(6)接受甲方及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对指出的问题在甲方要求的期限内整改到位;

(7)工程未移交前,乙方负责已完工程及甲方供料的安全保管;

(8)依法与所用人员建立劳动关系或劳务关系,为其缴纳工伤保险或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单人保额不低于【100】万元),承担用人及安全管理责任。

(9)乙方应当按时足额支付全部务工人员劳动报酬,不得拖欠农民工工资。如发生乙方欠薪引发信访、投诉、行政处罚,甲方有权直接在应付工程款中代为垫付农民工工资,垫付全部款项有权向乙方全额追偿;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价款【10】%的违约金,造成甲方其他损失的另行赔偿。

(10)乙方须将建筑垃圾运送至具备合法资质的消纳场所处置,随结算资料提交消纳场所出具的正式接收凭证(加盖公章),凭证作为付款必备依据。甲方有权抽查清运轨迹、消纳现场,乙方须配合。乙方非法倾倒、违规处置建筑垃圾的,甲方有权立即解除合同,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10】% 的违约金;导致甲方被处罚、索赔的,乙方全额承担全部损失。

6.3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工程转包或违法分包;经甲方同意分包的,乙方就分包工程向甲方承担连带责任。

第七条 安全责任

7.1 乙方是本工程安全生产的直接责任主体,应遵守《安全生产法》及相关安全规范,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对施工现场安全负全面责任。

7.2 乙方应为作业人员配备合格的安全防护用品,高空作业必须系安全带、设警戒区并安排监护;特种作业须持证上岗。

7.3 乙方应为其作业人员依法缴纳工伤保险,并为现场施工人员额外投保保额不低于100万元/人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及安全生产责任险,保单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后在进场前提交甲方备案;乙方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的,甲方有权暂停支付工程款,直至乙方整改完毕,因此产生的全部责任、费用及损失均由乙方承担;未参保/投保而发生伤亡的,相关责任及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7.4 因乙方原因(包括乙方人员违章作业、设备故障、防护不到位等)造成乙方人员、甲方人员或第三方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含甲方对第三方的赔偿、行政罚款、律师费、诉讼费等),乙方应全额赔偿,甲方有权从工程款及质保金中直接扣除。

7.5 因甲方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的安全事故,由甲方承担相应责任。

7.6 发生安全事故,乙方应立即采取救助措施并同时通知甲方,按规定上报,不得隐瞒、迟报、谎报。

第八条 验收

8.1 工程完工后,乙方应自行检查合格,向甲方提交竣工验收申请并填报附件二《工程验收单》。

8.2 甲方自收到完整验收申请及资料之日起【15日/小型项目可缩短至7日】内组织验收。验收标准包括:门窗数量、规格型号核对;外观及安装质量检查;开合、锁具灵活性测试;密封性及防水检查;牢固度及配件完整性等,以国家/行业标准及甲方确认的方案为准。

8.3 验收合格的,双方签署附件二《工程验收单》,作为结算与质保期起算依据。

8.4 验收不合格或存在整改项的,甲方出具整改通知,乙方应在【】日内完成整改并重新报验,整改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经两次整改仍不合格的,甲方有权按本合同第十条处理。

第九条 质量保修期

9.1 本工程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经甲方验收合格并签署《工程验收单》之日起计算,保修期为【24/60(涉及防水部位的工程为60个月)】个月。

9.2 保修范围:在保修期内,因乙方施工质量或材料质量问题导致的损坏、变形、渗漏、功能故障等,乙方负责免费修复或更换。因甲方使用不当、人为损坏、不可抗力或第三方原因造成的损坏,不在免费保修范围,乙方可提供维修但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9.3 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的,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7】日内到场免费修复;逾期未修复或修复不符合要求的,甲方有权委托第三方修复,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从质保金中直接扣除,不足部分向乙方追偿。

9.4 保修期满,乙方履行保修义务完毕且无未决质量争议的,甲方按约定无息返还质保金。

9.5验收不合格经整改后重新验收合格的,质量保修期自重新验收合格之日起重新计算。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0.1 乙方逾期竣工的,每逾期【1】日,按合同总价款(或暂定价款)的【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15】日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双方按已完成且验收合格的工程量据实结算,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 【2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含重新发包差价、工期损失等)的,乙方另行补足。

10.2 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的,乙方应无偿返工、修复至合格;拒不返工、修复或经整改仍不合格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要求乙方退还已付款项、赔偿全部损失(含重作费用、甲方对第三方的赔偿、律师费、诉讼费、鉴定费等)。

10.3 乙方擅自转包、违法分包,或擅自更换主要材料、以次充好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支付合同总价款【20】%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损失。

10.4 乙方违反安全、环保、文明施工规定造成事故或行政处罚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及费用;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全额赔偿。

10.5 甲方未按约定支付工程款的,每逾期一日,按应付未付款项的【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但因乙方发票不合规、资料不齐或工程未验收合格等导致无法付款的,甲方不承担逾期责任。

10.6 任何一方违反保密、廉洁条款的,按本合同第十三条相应约定承担责任。

10.7 本条约定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守约方实际损失的,违约方还应赔偿差额部分。

第十一条 争议解决

11.1 因本合同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工程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11.2 争议解决期间,除争议事项外,双方应继续履行本合同其他无争议条款。

第十二条 通知与送达

12.1 双方确认本合同首部载明的地址、联系人、电话、电子邮箱为有效送达地址。

12.2 任何通知、文件以专人送达、快递或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专人送达以签收日为送达日;快递以签收日为送达日(拒收或无人签收的,以寄出后第【7】日为送达日);电子邮件以发出日为送达日。

12.3 一方变更送达地址、联系方式的,应提前【7】日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原地址仍视为有效,由此产生的送达不能后果由变更方承担。

12.4 双方同意,因本合同纠纷涉及的诉讼/仲裁法律文书,可按本条约定地址送达,视为有效送达。

第十三条 其它

13.1 不可抗力:因不可抗力(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含自然灾害、政府管制、政策调整等)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受影响方应及时通知对方并提供证明,可根据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顺延工期;不可抗力持续超过【15】日致使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任何一方可解除合同,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13.2 合同变更、解除与终止:

(1)本合同的变更、补充须双方书面协商一致并签署书面协议;

(2)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应退还已收款项并赔偿甲方损失:乙方逾期竣工超约定天数、质量经两次整改仍不合格、擅自转包/分包、以次充好、严重违反安全或廉洁条款、破产或丧失履约能力等;

(3)合同解除后,乙方应在【3】日内撤场并移交工程资料,甲方按已完合格工程量参照合同约定标准结算。

13.3 保密:乙方及乙方人员对在履约中知悉的甲方商业秘密、技术资料、图纸、数据及其他保密信息负有保密义务,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披露或使用;保密义务在合同终止后【5】年内持续有效。违反保密义务的,乙方应按合同总价款的【5】%支付违约金(最低不低于【1】万元)并赔偿甲方全部损失。

13.4 廉洁:乙方不得以任何名义向甲方人员行贿、馈赠或提供不正当利益。乙方违反廉洁约定的,甲方有权立即解除合同,不予支付未付款项,并要求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10】%的违约金;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全额赔偿;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13.5 合同生效与份数: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3.6 附件:附件一《费用明细清单》、附件二《工程验收单》、附件三《材料进场确认单》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为签署页)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代表:________

年 月 日

乙方(盖章/签字):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代表:________

年 月 日

附件一:费用明细清单

工程名称:【工程名称】

地点:【工程地点】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甲方供料乙方包工】

序号

项目名称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金额(元)

备注

1

2

3

4

5

6

合计

-

-

-

-

【】元()大写:【】元

甲方(确认):________ 乙方(确认):________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二:工程验收单

工程名称:【工程名称】

验收日期: 年 月 日

甲方(发包方):【甲方公司全称】

乙方(承包方):【乙方公司全称】

一、验收内容(在对应项打√,并注明情况)

□ 工程量与清单一致:情况描述【 】

□ 规格型号/材质符合约定:情况描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外观及施工质量合格:情况描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使用功能/运行调试合格:情况描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牢固度、密封性及安全性能合格:情况描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牢固度及配件完整:情况描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垃圾清运及场地清理完毕:情况描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验收结论

□ 合格,同意结算。

□ 不合格,存在以下整改项,乙方应于【 】日内完成整改并重新报验:

整改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双方签字确认

甲方(验收人):________ 乙方(负责人):________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三:材料进场确认单

工程名称:【工程名称】

进场日期:【____】年【__】月【__】日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甲方供料乙方包工】

材料名称

品牌

规格型号

数量

质量证明文件(合格证/检测报告)

甲方确认意见及签字

(说明:材料进场时须拍照留存,并经甲方签字确认后方可使用)

甲方(确认):________ 乙方(送货人):________

日期: 年 月 日

二、其余内容不变

三、联系方式

采购人:内蒙古交通集团蒙通养护有限责任公司呼和浩特分公司

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金川开发区旧 110 国道 521 处

联系人:储先生

联系电话:132****3856

代理机构: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内蒙****城区成吉思汗大街琦琳北辰C座13层

联 系 人:刘浩

电 话:130****1091

电子邮箱:nm****@****.com

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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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bgypzb.com/view/12160/Rgf-fqABLRKCxEZfGyEv.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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