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春市热力公司十五处车库1-1号车位租金拍卖交易公告
受伊春市热力公司委托,我司在****中心平台,对伊春市热力公司十五处车库1-1***网络竞价拍卖。本次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原则,现将本次拍卖相关事宜公告如下,欢迎符合条件的意向竞买人参与报名竞价。
一、项目基本信息
1. 租赁标的:伊春市热力公司十五处车库1-1号车位
2. 租赁期限:自2026年10月1日起至2027年5月1日止
3. 起拍价格:人民币4500元(为本次租期整体租金起拍价)
4. 交易方式:网络公开正向竞价,价高者得
5.公告时间:2026年9月4日-2026年9月10日15时
6.看样时间:2026年9月4日-2026年9月10日15时(工作日时间)
7.竞价时间:2026年9月11日9时30分
二、费用及发票说明
1. 租金包含内容:本次成交租金已包含租赁期内车位取暖费用、正常照明用电费用。
2. 用电限制约定:租赁期间严禁使用除正常照明外的其他电源,禁止私接电路、私拉电线,严禁停放车辆及利用车位进行电瓶车充电等一切用电行为。一经发现,出租方有权单方终止租赁协议,不予退还租金,且由承租方承担全部违约责任。
3. 拍卖佣金:本次拍卖佣金按照最终成交总价款的5% 计算,全部由竞得人承担,竞得人须在成交确认后规定时限内足额缴纳。
4. 发票开具:若竞得人需要费用发票,由委托方(出租方)统一提供普通发票。
三、标的瑕疵声明及权责约定
1. 本次车位租赁标的按现场现状、现有设施、现有条件对外拍卖出租,本公告仅作文字说明,不代表标的无任何瑕疵。意向竞买人务必自行实地踏勘,充分了解车位位置、场地环境、设施状况、使用限制、周边条件等全部现状情况。
2. 竞买人完成报名、缴纳保证金、参与竞价,即视为完全知晓、认可并自愿接受本车位全部显性、隐性瑕疵及所有使用限制条件,自愿承担租赁全部风险。成交后不得以车位环境、设施、使用不便、条件不符预期等任何理由,要求降租、免租、退租、索赔或拒付拍卖佣金。
3. 安全及事故全责承担约定:租赁期内,车位使用过程中发生的火灾、漏水、渗水、触电、车辆损坏、人员受伤、财物损失、治安事故、自然灾害衍生问题及一切安全、民事、经济、法律纠纷,全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全部责任、全部损失及全部法律后果。
4. 租赁期间因承租方违规用电、违规停放、不当使用车位、私改设施、违规作业等引发的一切事故、处罚、赔偿费用,均由承租方独立承担。出租方、委托方、拍卖机构不承担任何连带、补充责任,不负责任何维修、赔付、善后事宜。
5. 租赁期内场地日常管理、隐患排查、安全防护、卫生维护全部由承租方自行负责,并且修复如初,出租方无任何运维、修缮、保障义务。
四、竞买人资格要求
1. 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及其他经营主体,均可参与本次竞买。
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价,不允许挂靠、转借资质参与竞买。
3. 竞买人需遵守公共资源交易相关规定,无失信竞拍、围标串标等不良记录。
五、交易流程及相关要求
1. 意向竞买人需在公告规定时限内,登录****中心平台完成注册、报名、资格自查。
2. 本次竞价为无底价加价竞价方式,最高有效报价者为最终竞得人。
3. 竞价成交后,竞得人须按要求缴纳成交价款及5%拍卖佣金,逾期未足额缴纳的,视为自动放弃成交资格,保证金不予退还,纳入公共资源交易失信记录。
4. 费用缴清后,竞得人与委托方现场签订车位租赁协议,明确双方权责,按约定时间办理车位交接。
六、特别告知
1. 本公告所有条款为租赁合同有效组成部分,一经报名竞价,即视为完全认可本公告全部约定,自愿接受所有约束条款及瑕疵风险。
2. 所有口头解释、私下承诺均无效,一切权责以本公告及正式租赁合同文本为准。
3. 租赁期满,承租方须无条件腾退车位,恢复场地原貌,不得滞留物品、占用车位。
特此公告。
七、联系方式
公司名称:黑龙江宏仁拍卖有限公司
联系人:夏先生
联系电话:182****3227
看样联系人:胡先生
看样联系电话:159****3535
黑龙江宏仁拍卖有限公司
2026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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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bgypzb.com/view/120/w5HyaaABMqitpwL5mTuq.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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