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便于投标人及时了解山东中****城联运项目升级改造计算机硬件设备采购项目招标文件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述
项目名称:山东中****城联运项目升级改造计算机硬件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人:山东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内容概况:本项目旨在对出入库关键节点进行定向升级改造。通过采购并部署成熟的工业级条码识读设备、RFID读写装置及配套控制系统,补齐成品卷烟在出入库环节的数据自动收集能力短板,全面打通托盘联运的数据链路,实现实物流与信息流的精准同步。(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
最高投标限价(含税、人民币):25万元,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均按照否决投标处理。
二、招标文件
详见附件。
三、公示时间
2026年10月09日-2026年10月11日。
四、发布公示的媒介
***网、***网站、***网站发布。
五、意见反馈
1.本项目招标文件公示期间接受潜在投标人的监督。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招标文件提出意见或者建议。
2.请于招标文件公示期限结束前将书面意见电子版(加盖单位公章后扫描)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fz****@****.com(其他方式反馈不予受理)。
3.本项目招标文件以最终发布版本为准。
六、其他说明:
本项目实施单位为颐中(青岛)烟草机械有限公司,颐中(青岛)烟草机械有限公司是山东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下属颐中烟草(集团)有限公司的子公司。山东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仅负责山东中****城联运项目升级改造计算机硬件设备采购项目的招标组织工作,本项目确定中标人后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与中标供应商签署书面合同、履行合同(如接受货物或服务、验收、支付合同价款、追究违约责任等合同所有权利义务)及相应风险、法律责任等,均由签约主体颐中(青岛)烟草机械有限公司独立负责和承担。山东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并非本项目所涉合同的当事人,对除招标组织工作之外的任何事项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供应商参与本项目投标,即视为已经完全知悉、理解并不可撤销地认可上文所述之招标主体与合同主体的分离安排及责任划分。供应商承诺,无论其是否成交,均不会就本项目招标程序结束后的任何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合同纠纷)向山东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主张任何权利或追究任何责任。供应商确认,其主张权利或追究责任的唯一相对方为合同当事人颐中(青岛)烟草机械有限公司。
本条款内容构成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实质性组成部分。若招标响应文件或最终合同文本中的任何约定与本条款不一致的,应当以本条款约定为准。
七、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路****号****广场
邮编:250014
联系人:刘娜
电话:0531-****0717
电子邮箱:fz****@****.com
招标人:山东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2026年10月08日
山东中****城联运项目升级改造计算机硬件设备采购项目招标文件公示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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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bgypzb.com/view/11996/nqW4H6EBMqitpwL5uLzf.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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