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判采购】 东北公司搬运服务商框架协议招采/1325-PS202609100224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26-09-10 18:20
中化石油东北有限公司现就如下项目进行采购,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谈判采购。
第一章 采购公告
1.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项目名称:东北公司搬运服务采购
项目编号:
项目地点:辽宁省大连市
采购方式:谈判(综合评分)
主要内容:根据甲方需求、相关规范标准及结合现场踏勘实际情况,采取合理可行的搬家搬运、恢复方案,对东北公司办公物品、办公家具、资产、文件档案等提供搬运服务。
合作方式:选择1家服务商签订框架服务协议,固定取费标准,与中化石油东北有限公司签订服务合同,具体项目以采购订单的形式派发。
合同期限:2年
报价方式:按照搬运项目明细,进行固定费用报价,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发票,最低1%。价格需包括方案设计、搬运工具及搬运服务中所需物品、费用。甲方无需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服务标准:合格。
最高限价:5万
付款方式:每笔采购订单完成全部服务内容并验收合格后,支付结算金额的100%。
时间要求:根据甲方订单要求日期。
2.服务商资格要求
2.1资质要求
2.1.1 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法人资格并保持良好履约记录。
2.1.2 具备与本项目所必须的专业服务能力。
2.1.3 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1.4 具备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与本项目相符。
2.2财务要求
2.2.1近一年(2025年1月1日至今),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成立不足一年的,以成立之年开始算。(提供承诺书并对真实性负法律责任,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可附证明材料,但证明材料不做强制要求)。
2.3 业绩要求
2.3.1近一年(2025年1月1日至今),与本采购项目相关的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成功案例不少于1个(提供项目名称并对真实性负法律责任,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可附证明材料,但证明材料不做强制要求)。
2.4信誉要求
2.4.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服务商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被列入“信用中国”的其他失信行为,且在公示期内。(提供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截图加盖公章)。
2.5其他要求
2.5.1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 文件的获取
2026年9月15日17:00(北京时间24小时制,下同)前,登录中化能源采购供应链SCM平台(****.com)领购电子版采办文件;***网上注册(免费)。未通过上述方式获取文件的单位的响应文件将被拒收。中化能源采购供应链SCM平台技术支持联系电话:400****227-2。(说明:文件描述的时间如与SCM系统中公告时间不一致,以SCM系统中采购公告时间为准 )
提示:1)在响应文件截止日期前,潜在服务商需在中化能源采购供应链SCM***网上报价,否则视为报名不成功。
2)报名及报价操作可详见附件:操作手册
4. 响应文件的递交
响应文件要求:盖章电子版1份。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9月16日 0:00,在截止时间后系统上传的响应文件将被拒收。
5. 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化辽宁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186****3501
电子邮件:wa****@****.com
2026年9月10日
若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或符合资格审查要求的供应商只有1家时,且采购人也没有自行选择终止谈判采购的,采购人可继续采购活动,并按直接采购规定的评审程序,完成谈判采购后续程序。
第二章 服务商须知
1.采办项目基本情况
1.1 项目概况
详见采购公告。
1.2 采购人
中化辽宁有限公司
1.3 服务商资格要求
详见采购公告。
1.4 费用承担
服务商应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响应文件有关的费用,不论结果如何,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1.5 保密
参与采购活动的各方应对采办文件和响应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6 语言文字
服务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服务商与采购人就有关此采购项目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书写。服务商提交的支持文件和印制的文献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在解释响应文件时以翻译本为准。
1.7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8 通知
对与本次采购有关的通知,***平台向服务商发出,联系方式以服务商领购采办文件时的登记信息为准。***平台予以确认。因服务商登记信息有误导致所发出通知无法到达,采购人不因此承担任何责任。
2.采办文件
2.1 采办文件构成
本次采办文件由以下部分组成,包括:采购公告、服务商须知、评审办法、合同模板、响应文件模板。
根据本章第2.2款对采办文件所作的澄清和修改,构成采办文件的组成部分。
2.2 采办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2.2.1 对采办文件有疑问的服务商,应在响应文***平台(doc格式及其盖章扫描件)通知采购人;
2.2.2 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采购人可以对采办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
2.2.3 采***平台通知所有领购采办文件的服务商,并对其具有约束力。服务商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平台予以确认。
3.响应文件
3.1 响应文件构成
3.1.1 响应文件
(1) 应答函
(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授权委托书
(3) 资质证明文件
(4) 财务证明文件
(5)业绩证明文件
(6) 信誉证明文件
(7) 报价表
(8) 其他
3.2 报价要求
3.2.1 报价方式:按照搬运项目明细,进行固定费用报价,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发票,最低1%。价格需包括方案设计、搬运工具及搬运服务中所需物品、费用。甲方无需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3.2.2 所有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计量单位。所以清单价格需全部填报相应的金额或免费字样。在其它情况下,由于分项报价填报不完整、不清楚或存在其它任何失误,所导致的任何不利后果均应当由服务商自行承担。
3.3 响应文件有效期
3.3.1 响应文件有效期为自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起至少90日历日,服务商响应文件有效期不足的,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3.3.2 在响应文件有效期内,服务商撤销响应文件的,应承担采办文件规定的责任;
3.3.3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响应文件有效期的,采购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服务商延长响应文件有效期。服务商应予以书面答复,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响应文件;服务商拒绝延长的,其响应文件失效。
3.4响应文件的编制
3.4.1 响应文件规格幅面使用A4规格纸张,按照本章第3.1.1项规定的顺序,统一编目编码装订;
3.4.2 响应文件格式中要求“盖章”处应盖与服务商名称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不得使用其它形式(如带有“专用章”等字样的印章);要求“签字”处应由服务商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章,服务商授权代表签字的,服务商须将“授权委托书”附在响应文件中;
3.4.3 响应文件需打印加盖公章并扫描;
3.4.4 响应文件应字迹清楚,内容齐全,不得涂改或增删。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应有服务商公章及授权代表签字;
3.4.5 服务商应提交的响应文件份数:盖章电子版1份。
4.响应文件的递交
4.1递交截止时间和方式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见采购公告。
响应文件递交方式:见采购公告。
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将被拒收。
4.2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服务商在递交响应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响应文件,但服务商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递交到采购人;服务商撤回响应文件的通知应由服务商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第三章 评审办法
1评审小组
评审由我司相关领导或骨干员工组建共3人及以上单数组成的评审小组负责。
2初步评审
2.1评审小组依据如下标准对响应文件进行初步评审。详见附件
2.2采购小组在进行审核时,可以要求服务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服务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采购小组不接受服务商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更正。
3谈判
3.1采购小组分别与通过初审的服务商就价格、服务、技术要求等评审内容进行谈判,并给予服务商平等的谈判机会。
3.2采购小组要求服务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将以书面形式作出。服务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以采购代表通知为准。
3.3在谈判过程中,采购小组可以根据谈判文件和谈判情况实质性变动谈判文件中的商务、技术和服务要求以及合同条款。
3.4对谈判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谈判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服务商应当按照谈判文件的变动情况和谈判小组的要求提交相关响应文件,并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以采购代表通知为准。谈判小组不接受服务商主动提出的响应文件的变更文件。
4最终报价
4.1最终报价是服务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4.2谈判结束后,采购小组根据谈判情况,可要求服务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终报价和书面承诺。
5详细评审
5.1采购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服务商的响应文件和最终报价进行综合评分,按照评审得分最高的原则,由高至低排列服务商名次。得分相等的,以技术得分高的优先;如果技术得分也相等,由采购小组投票决定。原则上选择得分最高者成交。
5.2评审完成后,需制作评审报告。
5.3评分标准:详见附件
6成交通知
采购人将以书面形式向成交服务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服务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签订合同
采购人和成交服务商应当在发出成交通知书之日起30日历日内,根据采办文件、成交服务商的响应文件及采办过程中的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文件的内容与成交服务商签订合同。成交服务商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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