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轮盘锯设备”采购需求公示
为充分了解市场资源潜力,广泛征求供应商意见建议,确保此次采购需求论证充分、采购活动竞争充分、采购结果公平公正,根据采购工作有关规定,现就我部“轮盘锯设备”采购项目需求参数进行公示。
一、项目名称
轮盘锯设备采购
二、项目概况
(一)项目预算:68.46万元;
(二)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三)公示期:2026年10月13日至10月23日。
三、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绘制线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七)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网(www.****.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八)特殊要求:具有工程机械设备制造、设计等相关资质;
(九)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
四、意见反馈方式和有关说明
(一)供应商对本次公示内容存在合理化建议的,请在公示期内采取邮件方式提交我部,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他潜在供应商。反馈材料应当写明供应商名称并加盖单位印章。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将作为我部进⼀步论证完善需求的必要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我部也不作书面回复。
(二)材料递交方式(网上递交+电话确认)
1.标题:轮盘锯设备采购项目需求建议+公司名称。
2.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授权代理人姓名、联系方式、参与意向及意见建议。
3.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盖有单位公章的附件2“采购需求意见建议反馈表”和营业执照等多个内容扫描后制成一份PDF格式文件,将扫描件和电子版同时发送至邮箱:15****@****.com。具体要求如下:
(1)营业执照;
(2)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不需提供);
(3)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不需提供);
(4)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5)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在本项目开标前6个月内连续3个月缴纳社保证明材料(需含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6)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7)拟提出的参数意见。
备注:PDF文件要求采用A4纸幅面,将上述序号(1)至(7)内容逐页加盖企业公章,按顺序制成1个PDF文件。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方助理
办公电话:151****6417
邮箱:15****@****.com
供货地址:辽宁省沈阳市
附件:1.技术参数清单
2.采购需求意见建议反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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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bgypzb.com/view/11845/yFPpLqEBni4p5U9Xk5hJ.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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