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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询价,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某单位物业服务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6-JLZLJB-F4002
三、项目概况: 对我单位院内30天内物业项目进行服务,内容包括:保安3名、保洁4名、电工1名、管道工1名及30天内的生活垃圾清运。控制价为35833.33元。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4.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2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4.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企业的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4.4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4.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6本项目特定资质:派驻的项目经理须具有物业项目经理证书或物业企业经理上岗证,派驻的技术员工须具有相关专业资格证件。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 2026年09月09日 至 2026年09月13日 ,每天上午 09:00 至 11:00 ,下午 15:00 至 17:00 (北京时间,工作日)
(二)申领地址: 河北省 张家口市
(三)申领方式:线下申领
(四)本项目特定资质材料:
报名资料内容: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授权委托书原件;
3、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
4、物业经理物业资格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
5、提供投标前4个月内连续3个月(不含投标当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六、投标受理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受理开始时间:2026年09月14日 09:00
(二)投标截止时间:2026年09月14日 09:30
(三)投标地点: 河北省 张家口市
(四)提交方式:现场递交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 2026年09月14日 09:30
(二)开标地点: 河北省 张家口市
八、样品
采购包(1 ):不需要提交样品
九、现场踏勘
采购包(1 ):不需要现场踏勘
十、标前答疑会
不需要标前答疑
十一、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网》(www.****.mil.cn)上发布。
遴选确定规则:遴选确定采取最低价评审法,最终确定1家服务单位。同时,为确保服务质量,评审现场建立异常低价审查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投标价格不得低于成本(报价低于其他所有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投标供应商平均报价40%以上)。当出现以上情况评标委员会要求最低价供应商在不少于30分钟不超过1小时内对提供报价合理性的作出书面说明和履约担保承诺,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若服务方不能提供合理说明以及证明材料,且经评审委员会认定报价低于成本、无法诚信履约时,该报价将按无效报价处理,中标企业可确定为次低价供应商;若次低价供应商触发异常低价审查机制,按上述办法依次类推直至确定服务方;若报价合理且经评审委员会认可,则可继续正常参与评审并确定为服务单位。
十二、其他补充事宜
(一)报价方式:投标供应商在投标限价的基础上提报总价,填写报价单(A4纸,格式不做统一要求,内容包括项目名称、具体报价、公司名称,并加盖公章),密封递交至指定地点。不接受邮寄。 (二)评选办法: 由我单位组织现场监督、录像,采取合理最低价法确定此物业服务单位候选人。 第一步,检查报价材料密封情况。 第二步,拆封报价材料,检查报价文件有效性,进行资格评审。未通过资格评审的报价单位将按作废处理。 第三步,本项目采取最低价法确定服务单位,按照低价的方式确定预选单位(未触发异常低价审查机制),本项目的预算金额为35833.33元,报价单位采取直接报总价的方式,本项目采用固定单价合同,按照低价的方式确定预选单位,按照报价由低到高分别确定为第一、第二、第三预选单位,若报价相同则采用现场抽签的方式确定先后顺序。确定为预选单位在公示无异议后签订合同,入场服务。若报价单位的报价明显低于市场价,发包单位有权按废标处理。 投标人指定所属员工现场领取,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领取人携带以下材料赴获取现场,招标文件报名截止后统一发放。(所有资料均加盖公章):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 4 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 3 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参与报名的不需提供此项)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4.4)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以上资料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资料审核通过后领取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不收取费用。 十三、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孙先生
联系电话:189****8428
地 址:河北省 张家口市
十四、纪检监督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史先生
联系电话:180****72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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