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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询价,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某部关于一批计量标准器溯源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6-JLJABN-F4004
三、项目概况: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报价:否; 2.最高限价:10.80万元(超出最高限价的视为无效报价); 3.本项目确定1家供应商成交(成交数量比例按100%计算,成交价格确定方式按照100%执行); 4.服务时限:自合同签订后次日起30个自然日内完成送货及溯源任务并返回; 5.服务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 6.服务内容:将设备运送至有资质的国家法定检测机构完成溯源任务,溯源任务完成后运送回本单位并确保所有设备的完好性,本项目检定/校准证书需覆盖计量标准器全部技术指标,溯源证书真实有效(溯源设备详情见公告附件5)。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七)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网(www.****.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八)本项目特定资质: 无。
(九)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 2026年09月14日 至 2026年09月18日 ,每天上午 10:00 至 12:59 ,下午 16:00 至 21:00 (北京时间,工作日)
(二)申领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乌鲁木齐市
(三)申领方式:线上申领(请登录后查看)
(四)本项目特定资质材料:
无
六、投标受理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受理开始时间:2026年09月23日 09:45
(二)投标截止时间:2026年09月23日 11:00
(三)投标地点: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乌鲁木齐市
(四)提交方式:现场密封递交报价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说明:密封袋上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报价供应商名称并加盖单位公章;报价文件中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必须与现场递交为同一人)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 2026年09月23日 11:00
(二)开标地点: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
八、样品
采购包(1 ):不需要提交样品
九、现场踏勘
采购包(1 ):不需要现场踏勘
十、标前答疑会
不需要标前答疑
十一、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网》(www.****.mil.cn)上发布。
无
十二、其他补充事宜
(一)本询价公告由采购单位负责解释。 (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通过电子邮箱报名,材料发送成功后编辑短信至166****2193告知(短信内容:公司名称+F4004+联系人+联系方式,短信是为防止邮箱异常时方便联系,最终报名以邮箱收到邮件为准,审查通过后,我站据此办理报名登记)。报名材料采用A4纸幅面加盖公司鲜章,请发送至邮箱16****@****.cn,邮件主题:F4004+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公司名称+授权代表姓名+联系方式+询价文件接收邮箱,提供以下材料的彩色扫描件(复印件扫描无效),按顺序制作成一个PDF格式文件。(每日都有工作人员审核报名材料,请不要催促,是否审核通过都会以邮件形式回复,请留意提交报名材料的邮箱)。 1.询价文件领取登记表(公告附件1); 2.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公告附件2); 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公告附件3);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公告附件4)。 以上资料仅供报名时获取询价文件使用,真实性由供应商自行负责,供应商是否通过审查以最后评审为准。 (三)特别提示:供应商参加各采购机构组织实施的军队物资工程服务采购活动,***网(***网:www.****.mil.cn)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进行注册,实行凡采必入。线下组织的非电子化项目,供应商可先行获取采购文件,但必须在提交投标(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注册,未完成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应急采购项目除外),投标(报价)将被拒绝。 (四)到现场报价时,递交报价文件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须携带身份证原件以及手持。递交报价文件的授权代表与报价文件中的授权代表须为同一人,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十三、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孙助理
联系电话:0991-***5284/166****2193(电话无人接听时请短信留言)
邮 箱:16****@****.cn
地 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乌鲁木齐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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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bgypzb.com/view/11845/Sj_VfqABni4p5U9XzY4X.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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