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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单位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询价采购,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询价。 一、项目名称:热食快餐化食品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6-JKCZHZ-F4013 三、项目概况: 本采购项目最高限价为25.6635万元,包含本项目实施必须产生的所有费用(包含但不限于早、中、晚三餐餐食,包装、运输、配送、管理、差旅食宿、税费及伴随服务等全部费用),采取简易询价方式采购。经评审后,以符合要求的有效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报价最低的报价供应商作为预成交供应商(报价相同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需同步签订应急保障协议。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询价: 否 ; 2.本项目是否允许合同转包分包: 否 ; 3.项目预算:25.6635万元,贰拾伍万陆仟陆佰叁拾伍元整; 4.最高限价:25.6635万元,贰拾伍万陆仟陆佰叁拾伍元整; 5.本项目确定 1 家供应商成交。 6.交货期限: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成交供应商在接到采购单位配送要求后24小时内免费将热食快餐配送到指定位置(具体以采购单位通知为准)。 7.交货地点:广东省惠州市(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8.报价供应商一般不得使用被禁止供应商(含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的供应商)或禁止范围内的产品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确需配套使用的须在报价文件中提供“确需配套使用”的情况说明,且在选用产品的合计金额不得超过项目金额的30%,否则报价无效。报价供应商在选择投标产品时,***网查询、向配套产品生产企业函询等方式,确认选用产品是否属于被禁止供应商或禁止范围内产品,因选品问题导致的报价无效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供应商应当出具“未使用被禁止供应商或禁止范围内产品投标”的承诺书(承诺声明),若涉及使用被禁止供应商产品投标,应当提供“确需配套使用情况说明”,相关承诺(承诺声明)和说明随投标(报价)文件一并递交。 四、报价供应商资格条件 1.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含)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200万元以上罚款等重大违法记录; 7.未被列入以下任一情形:①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②***网(www.****.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和政府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③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具体以采购机构于把家截止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网站任意失信名单,视为不符合要求。)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地、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与其他投标人之间的关联关系,如有隐瞒,采购单位有权取消其中标(成交)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9.报价供应商应当具备产品及服务履约的能力,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10.特定资质:特定资质:①供应商须持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且经营范围应含热食类食品;②参与本项目员工须持有有效健康证(包括但不限于制作、打包餐食人员,须提供参与本项目员工在报价前4个月内(不含报价当月)任意1个月由报价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至报价截止时间,健康证剩余有效期<2个月的,需提供承诺书)。 五、询价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2026年10月8日08时00分至2026年10月13日22时00分。 (二)申领地点:电子邮箱gz****@****.com 。 (三)申领询价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报价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7)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7.提供加盖公章的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且经营范围应含热食类食品。 8.提供加盖公章的参与本项目员工的有效健康证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制作、打包餐食人员,须提供参与本项目员工在报价前4个月内(不含报价当月)任意1个月由报价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至报价截止时间,健康证剩余有效期<2个月的,需提供承诺书)。 9.严禁围标串标和虚假投标告知书。 说明:以上材料仅作为采购文件申领或发放采购文件依据,不作为资格审查依据。凡领取采购文件的报名供应商,其具体报价资格符合情况以审查小组、评审委员会根据评审当天供应商递交的投标(报价)文件及现场查询结果(详见采购文件要求)判定为准。 (四)申领方式 网上发送。报价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 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 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 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公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 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询价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询价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 有关疑问可致电0752-***7810/186****7067,咨询时间为工作日上午08:00—12:00,下午15:00—22:00。(注意:申领采购文件时需对报价供应商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核,请报价供应商把握报名材料提交及审核时间节点,未在采购文件申领时间内审核通过,即视为未申领采购文件。报名材料模板pdf***网站自行下载,如需word版请联系邮箱gz****@****.com获取。) 采购机构邮箱:gz****@****.com。 (五)询价文件售价: 0 元/份。 六、报价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报价截止时间:2026年10月17日08时00分。 (二)报价方式:由报价供应商人工送达(现场存储)或邮寄密封盖章报价文件。 (三)送达或邮寄地点:接收地址联系采购机构,具体以采购机构通知为准。 七、询价时间、地点 (一)询价评审时间:2026年10月17日08时30分。 (二)询价评审地点:广东省惠州市(采购机构指定地点,供应商无需现场参加)。 八、现场踏勘 不组织现场踏勘。 九、标前答疑会 不组织标前答疑会。 十、***平台 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网》(www.****.mil.cn)上发布。 十一、注意事项 (一)不论采购结果如何,报价供应商自行承担参加本次采购报价所产生的全部费用。 (二)报价供应商应当保证其报价文件信息真实完整,因提供虚假文件、信息、承诺等,以及发现围标串标情形,影响本次采购的,将按采购单位及采购机构相关采购政策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三)本项目询价评审方式,由采购机构组织实施,报价供应商无需派代表参加现场询价,所有报价文件将在现场统一拆封。 (四)如发现有其他供应商虚假投标、围标串标等情形的,可向下方公示的采购机构或监督部门联系方式反馈并提供相关依据,严禁诬告、干扰采购活动等恶意行为。 十二、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联系人:张女士、刘先生 办公电话:0752-***7810 移动联系:186****7067、186****7674 联系邮箱:__****@****.com 联系地址:广东省惠州市 十三、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牛先生 移动电话:186****7835 联系地址:广东省惠州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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