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工程项目全过程咨询服务机构遴选)项目编号:2026-JW14-G1004已按军队工程建设管理有关规定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某部 ,建设资金来源为 上级拨款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投标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特征:本项目主要招标遴选1家全过程咨询服务机构,负责本单位工程建设项目(含代建项目)的工程前期咨询、勘察设计、项目管理、工程监理、造价咨询及其他与工程建设有关的咨询服务等。
2.2建设地点: 福建 省
2.3招标项目(标段)建设规模: 根据合同有效期内,获批的建设项目确定
2.4服务期限:服务期限为3年(首次合同服务期限1年,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续签2次,每次1年,总服务期限不超过3年。<无论合同期限是否届满,咨询服务应持续至合同服务期限内接收工程项目完成竣工结算审核及全部档案资料移交归档工作完毕之日止>)
2.5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本单位主责建设项目(含代建项目)的工程前期咨询、勘察设计、项目管理、工程监理、造价咨询及其他与工程建设有关的咨询服务等。
1.前期咨询:项目编报所需的立项申请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及配套相应文件。
2.勘察服务:工程勘察(按设计和国家规范所要求提供全部勘察报告和资料,编制工程勘察文件和岩土工程设计文件),以及与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的配合等。
3.设计服务:包括工程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施工配合服务等。
4.项目管理:包括组织协调全过程咨询内部各方关系,对项目招标范围内的全过程工程咨询的各项工作和各专业进行统筹、协调;负责项目报批、勘察设计管理、合同管理、投资管理、进度管理、招标采购管理、现场管理、参建单位管理、验收管理、保修管理等。
5.监理服务:包括准备阶段监理、施工阶段监理、竣工验收阶段、保修阶段监理及相关工程档案归档和结算完成。
6.造价咨询:包括设计概算审核、工程量清单编制、施工图预算(招标控制价)编制、施工进度款审核、实施过程涉及工程变更、签证造价咨询服务等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
7.其他咨询:包括但不限于桩基检测、沉降观测、环境影响评估、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地质灾害评估、施工图审查、结构检测、工程测绘、材料质量检测、消防检测等。
2.6最高投标限价:本项目按下浮率报价结算,各专项服务计费标准、计费基数如下:
1.前期咨询:参照《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计价格〔1999〕1283号),计费基数按项目批复的总投资金额计算,下浮率不低于20%。
2.工程勘察:按《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计价格〔2002〕10号),最终以实际完成工作量按实结算,下浮率不低于50%。
3.设计咨询:按《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计价格〔2002〕10号),计费基数按项目实际建安结算金额计算,下浮率不低于20%。
4.项目管理:按财政部关于印发《基本建设项目建设成本管理规定》通知(财建[2016]504号),计费基数按项目批复的总投资金额计算,下浮率不低于20%。
5.工程监理:按“发改价〔2007〕670号”文件,计费基数按工程实际建安金额计算,下浮率不低于20%。
6.造价咨询:按《福建省物价局关于规范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闽价[2002]房457号),下浮率不低于20%。
7.其它咨询:其他咨询服务内容及具体费用按实际服务内容、工作量进行结算,下浮率不低于20%。(1)环境影响评价编制:《关于规范环境影响咨询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计价格[2002]125号)。
(2)地质灾害评估费: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收费管理办法》(发改办价格[2006]745 号)。
(3)材料检测:《福建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鉴定项目收费参考标准》的通知(闽建质安协检2019年6月28日)。
(4)桩基检测:《福建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鉴定项目收费参考标准》(闽建质安协检〔2023〕3号)。
(5)基坑监测:《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计价格〔2002〕10号)。
(6)测绘服务:《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计价格〔2002〕10号)、《财政部、国家测绘局关于印发〈测绘生产成本费用定额〉及有关细则的通知》(财建〔2009〕17号)、《测绘生产成本费用定额计算细则》、《测绘生产困难类别细则》。
(7)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国家计委、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规范环境影响咨询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计价格〔2002〕125 号)、《福建省水土保持条例》。
(8)结构检测:《福建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鉴定项目收费参考标准》(闽建质安协检〔2023〕3号)。
(9)施工图审查:《福建省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收费意见》和《福建省施工图审查机构自律公约》(闽设协[2015]16号)。
(10)消防检测:《关于发布消防工程检测检查费用指导价的通知》(2019年6月28日)。
2.7建设资金来源:上级拨款
2.8偏离的内容、偏离范围:☑不允许 □允许
2.9其他: 无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资质:
(1)工程勘察资质: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及以上资质。
(2)工程设计资质: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备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
(3)工程监理资质: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工程监理房屋建筑工程甲级以上资质。
(4)根据关于转发《****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审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的通知《闽建筑函〔2021〕60号》的规定要求,投标人承担造价咨询任务的单位应当取得具有工程造价咨询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
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主要负责人的要求:
1.咨询项目总负责人:①须具备有效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或国家一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国家一级及以上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②具有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本单位正式在职职工。采用联合体投标的,拟派项目总负责人应当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
2.专项咨询服务负责人
项目管理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承担项目管理的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
勘察咨询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承担勘察任务的本单位正式在职职工。
设计咨询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一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承担设计任务的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
工程监理负责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有效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资格,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承担监理任务的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注册专业要求为房屋建筑工程。
造价咨询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国家(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承担造价咨询任务单位的本单位正式在职职工。
3.须在投标文件中同时附上拟投入本项目主要负责人的人员身份证、注册证书和开标前4个月内(不含开标当月)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须体现对应公司。
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各方)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无外资、港澳台背景(即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入股,解释为“①外资独资或入股是指工商登记中明确的中外合资、中外合作、外商独资经营企业,以及《外商投资法》中明确的外商投资企业。其中,外国投资者通过内地和香港股票交易市场取得境内企业股份、且未达到控股标准的,不属于本条规定明确的外资入股情形。②港澳台资独资或入股情形参照上款规定。”),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具有承揽工程项目全过程周期设计服务的能力。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数量不超过3家,其中工程监理、项目管理应当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实施;
(2)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参加投标。
3.3类似业绩要求:无
3.4财务要求: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各方)需提供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审计机构出具的近1年(即2025年)审计报告。审计报告应当包含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无所有者权益表的提供书面说明)、附注和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报告正文应当有会计师事务所公章,2个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和盖章。军队单位、事业单位无法提供审计报告的,可由上级管理部门批复的决算或内部会计报表代替。
3.5信誉要求: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各方)①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②***平台***网(www.****.mil.cn)查询企业与咨询项目总负责人均未处于禁止投标期限内;③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网(www.****.mil.cn)的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独立投标人、联合体,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不同独立投标人、联合体,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投标人均可以参加评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申领时间:2026年9月9日至2026年9月15日,每日上午08:00至17:30(北京时间)。
5.2申领地点:邮件领取。
5.3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加盖公章材料:(格式见公告附件)
(1)采购文件申请领取表;
(2)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各方)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各方)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4)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各方)供应商承诺声明;
(5)工程勘察资质: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及以上资质;
(6)工程设计资质: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备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
(7)工程监理资质: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工程监理房屋建筑工程甲级以上资质;
(8)根据关于转发《****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审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的通知《闽建筑函〔2021〕60号》的规定要求,投标人承担造价咨询任务的单位应当取得具有工程造价咨询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
(9)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投标人为联合体的由联合体牵头人申领招标文件,以上报名材料不作为通过资格审查的依据。
5.4本项目招标文件不收取费用。
5.5***网《关于启用新版供应商管理系统公告》,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各方)必须在投标截止前完成注册(***网址http://****.mil.cn)并完善相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时须提供全部注册成功的截图(需体现注册信息已完善),未按要求完成注册的供应商,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5.6申领方式:网上发送。投标人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邮箱:39****@****.com。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开始时间:2026年9月29日8时30分。
6.2投标截止时间:2026年9月29日9时00分。
6.3投标地点:****楼区。
6.4投标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1.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投标时(或非法人组织主要负责人,下同)应当随身携带身份证(原件)和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各方)***网注册成功的截图(需体现已注册信息完善)。2.授权代表投标时应当随身携带①身份证(原件)、②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各方)***网注册成功的截图(需体现已注册信息完善)、③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④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牵头人>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中要能体现投标供应商的名称和授权代表的个人信息),联合体授权代表须为牵头人员工,代缴社保证明材料不予认可。③未按上述要求提供材料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网(www.****.mil.cn)上发布。
8.联系方式
联系人: 陈先生、卢女士
办公电话: 0591-****6396、0591-****6394
移动电话: 188****5235、151****6066
项目监督人: 冯先生
办公电话: 0591-****6313
移动电话: 135****1817
2026年9月
微信公众号(订阅通知)
本公告地址:https://www.bgypzb.com/view/11845/DEBIgKABni4p5U9XfA5k.html
微信在线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