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 某部机械式立体车库消防设计(项目编号:2026-JTCG-G4002) 已按军队工程建设管理有关规定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 上级拨款 。项目已具备询价条件,现进行公开询价,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报价人参与报价。
2.项目概况与服务范围
2.1建设内容: 该机械式立体车库于2021年2月投入使用,共238个停车位,分为大车库(北侧)及小车库(南侧)两个区域,均为7层。车库主体结构为钢结构,消防设施包括:每侧车库外立面布设5道消防竖管,每道竖管设3个消火栓;两个车库中间通道地面设有2处消防井;车库两侧地面配备2处微型消防站。为进一步完善消防手段,需进行设计。
2.2建设地点: 北京市海淀区
2.3建设规模: / 平方米
投资估算: 200 万元(暂定建安工程费)
本采购项目最高限价:报价费率不超过3.6%(该项目改造金额不超过200万元,本次设计报价采用费率报价,设计服务费金额=根据施工图由第三方造价单位编制的招标控制价*费率,设计服务费不超过7.2万元)
2.4设计周期: 15日历天。
2.5服务范围:拟对车库钢结构喷涂防火涂料,增加防火分隔及完善其他消防措施等。设计服务内容包括:进行施工图设计并出具蓝图,因改造引起的结构安全性计算,并出具计算报告,后续施工前对接施工单位进行设计技术交底,对接解决施工中设计技术问题,参与竣工验收等。
3.报价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1)报价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外资入股企业(报价文件中提供相应承诺)。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包括母子公司以及含子公司的子公司),只能有一家单位通过资格评审。参与报价的同一母公司的几个子公司(含子公司的子公司),通过资格评审的报价人的子公司数量不得超过报价人总数量的三分之一。具体执行方式以询价文件“第三章 评审办法”中明确的方式为准。
(3)凡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网(www.****.mil.cn)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完成注册,事先未注册的,可先行领取询价文件,在提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注册登记。
(4)本次询价要求独立报价人具有与工程规模和委托内容相适应的 工程设计 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具体资质要求如下:
具备1)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2)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3)工程设计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4)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专项资质乙级(及以上)资质。
(5)在保证项目完整性的前提下,本次询价不允许分包。
(6)本次询价 不接受 联合体报价。
3.2财务要求
财务状况良好,不存在破产、资产冻结或被接管的情况。提供近 1 年(即 2025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有效审计报告,需包含审计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报表附注等,其中审计报告正文应有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公章,以及两个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和盖章。审计报告所含财务报表可以为报价人财务报表,也可以为报价人和其全部子公司的合并财务报表。
3.3业绩要求
近 3 年内(以报价截止时间为基准点向前推算),报价人至少完成过 1项单项施工合同金额100万元以上或签约设计合同金额5万元以上的类似消防设施工程设计 业绩。
(1)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①中标(成交)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②设计成果文件或工程竣工验收文件复印件,应包含项目名称、服务内容、签署时间、签字盖章页等关键页。前述类型材料所承载的证明内容不能完全体现业绩要求的,需同时提供其他相关资料予以佐证。
(2)业绩认定时间以设计成果文件或工程竣工验收文件签署时间为准。
(3)项目名称未明确为“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但服务内容符合前述要求的,评审时认定为有效业绩。
3.4信誉要求
报价人信誉良好,当前未因不良行为记录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禁止参加采购活动(未在处理期及处罚范围内,本项目所指禁止性处罚为在全国或全军范围内生效,或项目所在地省份(自治区、直辖市)或采购人所在系统范围内生效的处罚),无以下处罚记录:
(1)***平台(****.gov.cn)列入黑名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
(2)***网(****.gov.cn)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3)未被“信用中国”(www.****.gov.cn)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4)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5)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
(6)***网(www.****.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
注:①报价人应如实提供前述事项承诺,承诺情况与采购人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采购人查询结果为准。
②除上述要求外的处罚记录,不参与“信誉要求”评审。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询价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询价小组对报价人进行资格审查,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报价人均可以进入评审。
5.询价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与报价者,请于2026年9月8日至2026年9月10日,每日上午 8 时至 11 时、下午 15 时至 17 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持以下材料获取询价文件(格式文件见公告附件):
(1)供应商登记表;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授权委托书(附授权代表在报价前3个月内(不含报价当月)任意1个月由报价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自行申领的可不提供)。
5.2申领方式
线上发放。报价人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人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询价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人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询价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人邮箱:cg****@****.com。
5.3询价文件售价:免费领取。
6.报价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报价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9月16日9时00分,地点为 北京市海淀区。
6.2报价方式:由报价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现场递交报价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逾期送达的报价文件,不予受理。
6.3递交报价文件的,应当是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到场的,应当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其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未到场的,委托代理人应当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和其身份证原件以及委托代理人在报价前3个月内(不含报价当月)任意1个月由报价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未参与报价的,报价无效;委托代理人再次授权其他人员参加采购活动的,报价无效。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询价公告同时在 ***网 上发布。
8.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某部
地 址: 北京市海淀区
联 系 人:孙助理,王助理
电 话:010-****1563
电子邮箱:cg****@****.com
质疑受理人: 李助理
联系电话: 010-****1558
投诉受理人: 王助理
联系电话: 010-****77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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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bgypzb.com/view/11845/BQfDfqABLRKCxEZfEgn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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