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交第四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四川宜宾翠屏经济开发区绿氢能源产业园区建设项目二标段(一期)
钢筋采购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中交第四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四川宜宾翠屏经济开发区绿氢能源产业园区建设项目二标段(一期)建设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项目钢筋采购进行公开招标。***网线上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本标段建设内容为:1#厂房、2#厂房、3#厂房、4#厂房及门卫室,其中:1#厂房建筑面积为13503.77㎡,计容建筑面积22188.82㎡,建筑高度22.05,最大跨度24米;2#厂房建筑面积为11457.81㎡,计容建筑面积19882.74㎡;建筑高度14.05,最大跨度21米;3#厂房建筑面积为28270.37㎡,计容建筑面积37351.96㎡;建筑高度22.05,最大跨度10.5米;4#厂房建筑面积为270.36㎡,计容建筑面积4140.72㎡;建筑高度14.05,最大跨度21米;门卫室建筑面积为87.09㎡,计容建筑面积87.09㎡;建筑高度6.80;最大跨度13米。
2.2 招标内容
2.2.1本次招标的钢筋,品种、数量为4050吨,详见附表。
2.2.2本次招标的钢筋,其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和工程项目要求。
2.2.3交付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09月01日。
2.2.4交付地点:四川宜宾翠屏经济开发区绿氢能源产业园区建设项目二标段(一期)经理部施工现场
2.2.5本次招标分为1个包件,拟推荐1~3中标候选人。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企业资质要求:本次招标允许制造商或代理经销商参与投标,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能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涉及生产许可的应提供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或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生存企业必须同时满足项目当地政府相关环保、质量、生产等管控要求和措施,取得当地相关部门认证、入网审批,能确保不受由于气候、环境等情况变化而被限制供应的企业。
3.2 生产能力要求:投标人提供的标的物的制造企业必须是生产该产品的成熟合格企业,生产能力可以满足本次招标要求。
3.3 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具有一定规模和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
3.4 质量保证能力要求:生产制造商必须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5 供货业绩要求:报价人必须在近三年内有一个及以上标的物的供货业绩并提供证明。
3.6 履约信用要求:若投标人出现以下情况,其报价将被拒绝:
3.6.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ov.cn)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报价时须提供查询结果截图】
3.6.2在“***网”(http://****.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报价时须提供查询结果截图】
3.6.3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且服务的工程项目业主、客户无不良质量、服务评价。
3.6.4被中交集团列入供应商黑名单或重点关注名单的,被当地政府部门责令查处、整改期等情况的。
3.7 其他要求:
3.7.1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3.7.3 投标人应遵守有关国家法律、法令和相关条例。
4.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5.投标人注册
投标人需登录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完成供应商注册,未注册成功的供应商将无法参与投标。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关于招投标资料费的收取
6.1.1每套采购文件(含相关资料)收费标准如下:
缴纳资料费500元/套;
6.1.2收取方式:
***网上转账方式支付的,汇至以下账户:
公司名称:中交第四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新会分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705770175915R
地址:江门市新会区古井镇四航大道八号、十号、十二号
开户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马甸支行
账户:01-10-000063-11
(财务联系人:李烨 020-****6973)
6.1.3招投标资料费发票开具:
开具资料费电子发票。
6.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10月9日10:00时至2026年10月14日10:00时(北京时间,下同),***网(网址:https://****.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6.3本次招标的招标文件不采用邮购方式发售。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10月19日10:00时,具体请以系统时间为准。 投***网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平台将予以拒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网”(网址:https://****.cn)上发布。
9.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 综合评标法 。
10.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1)☑不要求递交
(2)□要求递交
保证金金额: ;保证金形式: 。
11.合同主要条款
11.1买卖双方以每月 1 日至当月最后一日为一个结算周期,在每个结算周期届满后核对数量并办理结算。
11.2综合单价为浮动价格,每期结算时双方依据综合单价=出厂价+运杂费用+财务费用+服务费用确定当期结算的综合单价。出厂价为浮动单价,每期***网(www.****.com)成都地区对应的钢材厂家信息价为基准。经双方确认的综合单价作为最终结算依据。
11.3本合同无预付款。
11.4付款方式:每月底(30日)对账,对账后第三个月月底前付清100%货款。如:2026年9月30日对账供货账单,应于2026年11月30日前全额支付(特殊时期最多可宽限期7日付款周期)。逾期利息:超过约定付款周期未支付的,按照约定支付日期第二日开始利息结算,利息按年华利率10%。
11.5本合同付款方式应与建设单位对买方的付款方式一致。
11.6履约保证金的递交:
(1)☑不要求递交
(2)□要求递交
保证金金额: \ ;保证金形式: \ 。
12.***平台服务费缴纳说明
***平台服务质量,优化运营流程,保障双方合作更加顺畅高效,经公司研究决定,将对参与我司采购活动并成功中标的供应商、分包商分档收取服务费。具体费用以中标通知书中同步生成的服务费订单为准,订单将通过“***网”(网址:https://****.cn)发送,发送后10天内需完成费用缴纳。缴费过程中如有问题,请联系400****885中标服务费请按7咨询。
10.1收费标准
按照包件分档进行收费,收费标准按以下中标金额进行收取:
(1)在100万元(含)至200万元之间的,每次收取100元;
(2)在200万元(含)至1000万元之间的,每次收取500元;
(3)在1000万元(含)至3000万元之间的,每次收取1000元;
(4)在3000万元(含)至1亿元之间的,每次收取3000元;
(5)在1亿元(含)以上的,每次收取5000元。
10.2支付流程
(1)通知推送:中标结果发布后,系统自动推送缴费通知(含应缴金额及支付链接);
(2)费用查询:供应商登录“***网-服务管理”模块查看待支付费用;
(3)在线支付:支持对公银行转账或在线支付,支付成功后生成电子凭证;
(4)发票开具:支付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系统自动生成“技术服务费”电子发票,供应商可在“***网-服务管理-发票下载”模块获取。
13监督
监督机构名称:业务监督
电话:020-****66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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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bgypzb.com/view/11836/jhhqHqEBLRKCxEZfl-5P.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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