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交一公局集团有限公司
新疆乌尉公路包PPP项目WYTJ-05标段项目
物资(路面材料)集中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WY2026-382
1.招标条件
新疆乌尉公路包PPP项目已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建设,项目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物资(路面材料)采购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网线上招标的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 项目概况
G216国道作为G0711乌鲁木齐至尉犁段高速公路施工便道,主要任务是为G0711乌鲁木齐至尉犁段高速公路主线服务,同时满足大型物资进场,保证施工期间施工车辆正常通行,在乌尉高速施工期间,也一直对该路段进行养护,采用TBM洞渣对路面坑槽进行填筑,为主线项目的实施提供保障,其中路面标高已达到设计高程。现阶段已经完成相应主线施工,主线已进行正常通车。但考虑到该路段仍有通行需求,因此需要对当前路面进行修复,本次路面材料用于G216国道修复,采购涉及中交一公局集团有限公司新疆乌尉公路包PPP项目WYTJ-05标段项目经理部。
2.2 招标内容
2.2.1本次路面材料招标采购不划分包件,物资规格、数量、包件、履约担保方式及结算支付方式等详见附件1:招标物资一览表。
2.2.2 本次招标物资质量须符合招标文件中技术规格书相关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具备招标物资生产资质的企业或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的生产商授权的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3.2生产能力专项要求:主要生产物资型号、台套数或生产线条数满足供货需求。同时,须具备沥青混凝土年产120000吨(含)和水泥稳定土年产150000吨(含)以上的生产能力。
3.3财务能力要求:财务资金状况良好,具备履行本项目合同的资金保障能力,具有近三年内(2023、2024、2025年)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包括但不限于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投标人近三年年均综合销售收入达到500万元以上,并能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投标人为代理商的,2023至2025年均综合销售收入达到500万元以上,并能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3.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人应拥有完整的“三标管理体系”认证,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和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平台 http://****.cnca.cn查询显示认证证书状态为“有效”。同时,具备专业资质检测部门出具的产品或原材料质量检测报告,提供近三年(2020、2021、2022年)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扫描件(至少一份,且在有效期内),提供生产(销售)产品其质量符合国家现行最新标准及招标文件技术规格书要求的证明。
3.5供货业绩要求:3.5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出具近三年(2023年9月至今)中国交建工程项目、国内高速公路大中型项目或铁路及轨道交通等重点工程与本次招标同类物资的供货业绩(沥青混凝土年产和水泥稳定土供货合同至少两份,至少有一份合同金额不少于200万元),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代理商无相关供货业绩,可提供代理的生产商业绩。同时,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供货合同对应项目的已开具的销售发票清单、银行收款凭证扫描件等证明材料的扫描件,并确保所提供的发票通过***平台(http://****.gov.cn)的真伪查验,附上相应的查验截图。
3.6信誉要求:无不良履约记录、未列入工程所在地质量监督部门和中国交建及下属单位企业黑名单的;近两年内未发生质量安全责任事故;近三年内在中国交建项目无不良行为记录,包括但不限于恶意竞标、围标、低价中标拒绝履约、与中国交建及下属单位或项目发生法律诉讼、诉前保全等情况;生产商或代理商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三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三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不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资格状态。同时,要求企业签订信用承诺书、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至少两份路面材料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
3.7其他要求:投标人须在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或中国交通建设股份***网络范围内。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参与,代理商参与投标须提供生产商出具的唯一授权书,且生产商与其授权代理商不可同时参与投标;不接受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列入限制交易黑名单的供应商。
3.8出口管制合规。【投标人】知晓【招标人】被美国政府列入贸易管制名单的情况,承诺在本项目中拟提供给【招标人】的【产品/软件/技术】不受美国《出口管理条例》及美国其他相关出口管制规定的管制。【招标人】从【投标人】获取【产品/软件/技术】的行为不会违反美国出口管制的相关规定。
3.9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0 单位负责人(法人、高管、董事、监事等)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文件均视为无效。
3.11至投标截止时间,若投标人出现以下情况,其投标将被拒绝:
(1)被省级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经营异常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6年9月24日20时00分至10月8日1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获取条件及方式
4.2.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网(https://****.cn)的在册供方并登录选择参与本次招标。[***网,供应商所属单位为“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或“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总承包经营分公司”的,可直接报名参与投标;未注册“***网”的单位需先进行注册,新注册时,请投标人参照供应商登录界面下方操作手册中相关说明,并仔细阅读“附件2:供应商准入审核要点”,初始推荐单位选择“中交中南工程局有限公司”,审核通过后增加合作意向单位“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总承包经营分公司”,均审核通过后参与投标;如已注册但所属单位不是“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总承包经营分公司”,请通过增加合作意向单位的方式添加“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总承包经营分公司”,申请通过后参与投标]。
4.2.2本次招标采取线上报名参与、线上下载招标文件方式。成功报名参与的投标人应于2026年9月24***网(网址:https://****.cn)下载招标文件。
4.2.3本次招标文件不收取标书款,免费下载。
4.3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任何疑问均需在2026年10月9日前告知招标人并通过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网或招标人单位联系人。有关招标文件的补遗和答疑文件招标人将于2025年10月11***平台上发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
5.1.1网上投标
***网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为2026年10月12日10时00分至10月14日10时00分。
5.1.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10月14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网上传,递交时间即为上传成功时间。
5.2 逾期未上传成功、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电子采购的供应商报价文件由电子报价表及附件共同组成。当电子报价表与附件内容冲突时,应以电子报价表的数据为准。
5.4投标文件电子版份数
壹份,彩色PDF格式签字盖章扫描版。
6.开标
6.1时间:2026年10月14日10时00分(采用线上开标方式);
6.2开标地点
6.2.1线上开标
***网(网址:https://****.cn);
6.2.2线下开标
本次招标不组织线下开标会。
6.3上述安排如有变化,招标人将通过发布公告的媒介发布通知。
7.发布公告媒介
***网(https://****.cn)***平台(http://www.****.com)同步发布。
8.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9.投标保证金
9.1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1)□不要求递交
(2)R要求递交
9.2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20万元。
9.3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现金、银行转账、银行保函等电子保函。以现金形式提交的,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到达指定账户的投标保证金无效,以招标人财务统计为准。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投标保证金在银行之间的划转所需要的时间,以确保其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到达指定账户,转账或电汇时请在备注栏标明,例:“乌尉项目WYTJ-05标段路面材料投标保证金”。
以银行保函形式提交的,采用银行保函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开具受益人为中交中南工程局有限公司的见索即付银行保函,保函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时间一致,在投标有效期届满时自动失效,无需退还。银行保函扫描件放置于投标文件内,原件在开标前邮寄至: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沙依巴克区永丰镇,联系人:刘松林,联系电话:186****8187。出具投标保函的银行级别:国内信誉良好的全国性商业银行支行以上级别。
9.4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0月14日10时00分前。付款凭证扫描件发至招标联系人邮箱18****@****.com。
10.合同主要条款
10.1 付款条件
(1)材料到货并由需方及监理方检验合格,每月 20日前供需双方核对供货数量并办理结算手续,供方向需方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 13%)及相应货款的收据后的60 天内,需方向供方支付合同到货总价的 85%款项;180天内支付至合同到货总价的100%。中间结算不免除供方应承担的违约责任和损失赔偿责任。
(2)乙方应在甲方资金紧张阶段对延期支付时间给予充分理解。
(3)采用现款(银行转账汇款)或银行承兑或同类型的供应链金融产品(免贴息)方式。
10.2 履约保证金的递交
(1)□不要求递交
(2)R要求递交
10.3 履约担保方式
(1)履约担保方式:现金转账或银行履约保函。
(2)乙方应在签订物资采购合同前,向甲方提交签约合同金额5%的履约保证金。
(3)若乙方提交履约保证金,在甲方最后一批物资供货完毕后6个月且无质量问题后30日内退还;若乙方提交银行履约保函,履约保函有效期为甲方最后一批物资供货完毕后6个月。
(4)中间结算不免除乙方应承担的违约责任和损失赔偿责任。因乙方原因导致物资交货时间延长,其履约保函的有效期应相应延长。
(5)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因乙方发生本合同第十四条合同终止履行中任一违约行为而致甲方发出书面违约通知书的。
乙方不履行实质性的投标承诺(如有)。
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停止供应。
(6)履约保证金的退还或不予退还并不免除卖方对已交付物资的质量保证责任。
11.监督机构
监督联系人:鲁泽建
监督电话: 139****3638
邮箱地址: 12****@****.com
12.***平台服务费缴纳说明
***平台服务质量,优化运营流程,保障双方合作更加顺畅高效,对参与我司采购活动并成功中标的供应商分档收取服务费。具体费用以中标通知书中同步生成的服务费订单为准,订单将通过“***网”(网址:https://****.cn)发送,发送后10天内需完成费用缴纳。缴费过程中如有问题,请联系400****885中标服务费请按7咨询。
12.1收费标准
按照包件分档进行收费,收费标准按以下中标金额进行收取:
(1)在100万元(含)至200万元之间的,每次收取100元;
(2)在200万元(含)至1000万元之间的,每次收取500元;
(3)在1000万元(含)至3000万元之间的,每次收取1000元;
(4)在3000万元(含)至1亿元之间的,每次收取3000元;
(5)在1亿元(含)以上的,每次收取5000元。
12.2支付流程
(1)通知推送:中标结果发布后,系统自动推送缴费通知(含应缴金额及支付链接);
(2)费用查询:供应商登录“***网-服务管理”模块查看待支付费用;
(3)在线支付:支持对公银行转账或在线支付,支付成功后生成电子凭证;
(4)发票开具:支付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系统自动生成“技术服务费”电子发票,供应商可在“***网-服务管理-发票下载”模块获取。
中交一公局集团有限公司
新疆乌尉公路包PPP项目WYTJ-05标段项目经理部
2026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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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bgypzb.com/view/11836/VUwv06ABni4p5U9XOnAI.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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