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广安市税务局将通过公开比选采购信息化办公设备维修服务,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比选。
一、项目编号:20260701
二、项目名称:广安市税务局机关及派出机构信息化办公设备日常维修维护服务。
三、采购预算:20万元(本项目服务费用在预算范围内据实结算)。
四、项目基本情况
为保障市局机关及派出机构信息化办公设备正常使用,规范有序开展设备故障检修。本项目拟采购信息化办公设备维修服务,以保障办公需要。
五、供应商应当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一)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本次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六)***网络安全和保密要求,熟悉采购方办公设备软、硬件使用方法,服务结果能满足采购方人员办公需求。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资格审查
本项目在比选时进行资格审查。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按比选文件的规定和要求附上所有的资格证明文件(材料),要求提供的复印件应加盖供应商公章,并在必要时提供原件备查。若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材料)不全、不实或未按要求加盖供应商公章,将导致其比选或中选资格被取消。
七、比选文件领取时间、地点
比选文件(只发电子文件)自即日起至2026年7月24日每天8:30——12:00,14:30——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在国家税务总局广安市税务局紫金街办公区607号办公室领取。领取比选文件时应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公章)、供应商法人代表授权书及领取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与领取人不一致的,应当同时提供授权代表与领取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比选资格不得转让。供应商在领取公开比选文件时同时进行备案登记,未登记备案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比选。
八、投递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比选时间地点
投递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7月30日18:00
响应文件应在截止时间前送达比选地点(国家税务总局广安市税务局紫金街办公区607办公室,****街****号)。逾期送达或密封、标注等不符合比选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本次比选不接受邮寄的响应文件。
比选时间:2026年7月31日
比选地点:国家税务总局广安市税务局
九、本比选***网站上发布。
十、采购人:国家税务总局广安市税务局
地址:****街****号
联系人及电话:程老师 0826-***0323
国家税务总局广安市税务局
2026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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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bgypzb.com/view/11003/7CWSgp8Bni4p5U9XVlNU.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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