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红桥区税务局所辖办公区的日常办公及保障工作,现采购2026年办公用品、保洁用品及食堂耗材。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与。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红桥区税务局办公用品、保洁用品及食堂耗材项目
项目预算:26万元
采购需求:详见附件2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期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和第五款之规定:
第一款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递交“应答文件”时,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扫描件)。
第五款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递交“应答文件”时,提供在“信用中国”信用信息栏查询的信用信息截图和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管理系统栏查询的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截图)。
(二)本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有关政策的资格条件:无
(三)本项目特定的资格条件: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地点、方式
有意参与此次采购活动的***网“信息公开”栏“通知公告”下查询下载。供应商在获取采购文件后,于2026年7月23日前,将加盖单位印鉴的《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红桥区税务局办公用品、保洁用品及食堂耗材项目参与报名表》(见附件1)发送到指定邮箱,邮箱号:hq****@****.com。
获取时间:2026年7月21日至2026年7月23日,共3天。
四、应答文件接收时间
2026年7月27日前,将应答文件递****道****号704室,不接受未提交《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红桥区税务局办公用品、保洁用品及食堂耗材项目参与报名表》供应商的应答文件。
收件地址:****道****号704室,收件人:吕思远。联系电话:022-****6708。
五、其他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红桥区税务局对本次采购有最终解释权。
附件1:《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红桥区税务局办公用品、保洁用品及食堂耗材项目参与报名表》
附件2:《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红桥区税务局办公用品、保洁用品及食堂耗材项目采购文件》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红桥区税务局
2026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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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bgypzb.com/view/10960/gSTAfp8Bni4p5U9Xk_bx.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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