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东北抗联史实陈列馆馆藏文物预防性保护项目(第二次)更正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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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H26-210500-00514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东北抗联史实陈列馆馆藏文物预防性保护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08-24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本项目开标时间更正为:"2026年10月10日 9:00时"
更正日期:2026年09月16日11时01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在获取招标(采购)文件过程中,应正确填写并如实填写联系人、联系方式、邮箱等相关信息,如因信息预留错误而未能与其及时取得联系,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供应商须自主学习电子标书的制作教程,***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网供应商制作电子标书操作手册”;并按相关要求进行制作。如未按照要求制作,将会影响文件的上传,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本项目投标(响应)***网线上递交电子响应文件及现场递交备份文件两种方式,并确保备份投标(响应)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响应文件内容、格式的一致性。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或仅提供备份投标(响应)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响应)处理,***网相关通知。 4、供应商需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的承诺函(格式自拟),开标时,供应商自行准备投***网并成功进入账号的电脑以及CA认证等设备,***网络电子解密应在30分钟内完成。 5、供应商在投标(响应)的***网公告信息,及时获取更正公告等相关信息,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6、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东北抗联史实陈列馆
地 址:本溪满****路****号
联系方式:187****60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金丰全过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本溪市****楼****楼
联系方式:156****5966、156****586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晓丹
电 话:138****3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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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bgypzb.com/view/10684/Ypl-qaABMqitpwL5vllp.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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