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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沙尖子镇沙尖子村红色美丽村庄建设项目更正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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桓仁亿鑫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发布时间: |
2026-09-21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H26-210522-00869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沙尖子镇沙尖子村红色美丽村庄建设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09-17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更正招标文件采购公告中,项目概况:于 2026年09月28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更正日期:2026年09月21日09时39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 ***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 ***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CA锁及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 ***网电子文件制作指南,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评审系统要求进行投标(响应)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工作,如未按照要求制作,影响文件上传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 400****588),CA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 3.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文件外,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以U 盘存储形式的备份文件( U盘按要求密封,详见招标文件),备份文件需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 ***网相关通知。 4.开标时,供应商须自带电脑及CA锁至开标现场进行电子文件解密,也可以由自家供应商工作人员远程进行解密,解密时长原则上不超过30分钟,因政府采购系统原因,采购代理机构将酌情延长解密时长。 5.供应商出现以下(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桓仁满族自治县沙尖子镇人民政府
地 址:桓仁满族自治县沙尖子镇
联系方式:024****223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桓仁亿鑫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楼
联系方式:131****141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蒋在浩
电 话:131****1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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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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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bgypzb.com/view/105/t0ixwaABni4p5U9Xnuk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