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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岭街道固体废弃物填埋环境调查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12小时前招标公告-公告公开招标辽宁 - 沈阳市 关注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沙岭街道固体废弃物填埋环境调查服务项目
项目预算 393.44万
省份/直辖市 辽宁 所属地区 沈阳市
采购单位 沈阳市于洪区沙岭街道办事处 项目联系方式 024-****0866
更多联系方式 吴 150****0711 024-****5333 宋春晓 024****19
代理机构 华智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方式 杨靖 024-****8689
以上信息为大数据平台自动计算结果,如有误差以正文为准

正文

沙岭街道固体废弃物填埋环境调查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撰写单位: 华智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 2026-10-10
项目概况

沙岭街道固体废弃物填埋环境调查服务项目招标项***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11月02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6-210114-00771
项目名称:沙岭街道固体废弃物填埋环境调查服务项目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3934400
最高限价(元):3934400
采购需求: 查看

一、基本情况

于洪区沙岭街道被投诉地块32个,占地面积约53.32万平方米,填占物主要为建筑垃圾和少量生活垃圾,根据督察整改要求,需对填占区域内土壤、地下水等环境要素开展调查监测,以明确填占区域环境质量现状。

★二、监测方案

根据HJ 25.1、HJ25.2、HJ 164等环境调查技术导则规范指定监测方案,布设土壤钻孔不少于335个、地下水监测井不少于96眼(每个地块至少3个)、采集土壤样品1050份、采集地下水样品96份、采集固废样品192份、水文地质测绘位1项、编制调查监测方案32份、形成调查报告33份(含整个项目环境调查报告1份)。

★三、服务需求

本项目土壤环境调查服务具体包括资料收集、土地调查(边界、权属等)、生产类型调查、人员访谈、历史档案调查、现场土壤及地下水调查、专家评审、报告编制、审核费及备案等全部相关内容。

技术要求和具体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方面:

①环境现状调查

根据相关地块特征结合未来规划用途设定,从自然环境、社会环境、历史变革环境、环境质量和区域污染源等方面选择相应内容进行现状调查,并结合具体实际情况进行人员访谈和行业主管部门的调查和具体工业企业的历史各个阶段的档案调查。

充分了解地块地块的基本信息和原有企业生产排污情况,包括地块地块内原有各个历史时期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土地的利用及历史变迁;历史和现状下地块内所属工业企业生产装置、附属装置及污染治理设施名称及数量,生产工艺流程,主要产污节点、污染排放情况及污染事故。特别是污染物产生和排放装置、污水管线、污水处理站、各种罐槽分布等;

②制定工程勘察方案

根据地块的确权红线范围图和四至界限及具体界址点坐标,在规避可能造成土壤二次污染的前提下,经专家论证后制定本地块内代表岩土和地下水等基本情况的土地勘探方案结合建设用地地块环境调查需要出具本地块《工程勘察报告》。

③制定环境调查监测方案

土壤环境现状监测点布设应根据建设项目土壤环境影响类型、环境调查工作等级、土地利用类型,地勘报告内容等采用均布性与代表性相结合的原则,充分反映建设项目调查范围内的土壤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

根据现行土壤地下水环境调查技术指南要求布设监测点位,并符合项目所在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其它相关技术要求。

④委托专家对环境调查监测方案进行专家论证

制定的环境调查监测方案须经过行业专家评审,布点和调查实施应具备科学性、规范性、经济性和合理性,如方案不符合专家论证意见,须按照专家意见修改,直至满足招标方和生态行业主管部门备案的要求。

⑤环境调查现场采样和检测内容

本项目每个点位的采集样本须符合现行土壤地下水环境调查技术指南要求。表层样监测点及土壤剖面的土壤监测取样方法要求参照HJ 164-2020、HJ 166-2026 等标准执行;点位布设参照HJ 25.1、HJ 25.2等技术规范执行。

本次土壤调查检测项目(包括但不限于GB 36600-2018表1中的45项和特征污染物、GB 15618-2018 表 1 的指标)、地下水监测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如下GB/T 14848-2017除放射性以外的37项)及特征污染物、固废检测项目涵盖特征污染物。

⑥通过现场调研,资料汇总,经综合分析,完成成果编制,出具符合国家以及行业标准或规范要求的专业报告。

⑦组织专家评审,获得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

⑧中标单位出具的成果需符合行业规范要求和主管部门要求。

⑨如土壤调查发现污染,则后续工作由招标方另行招标。

2. 采购需求所依据的法律、法规、政策及技术规范(本项目所依据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如有更新或修订,均按最新有效版本执行)。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20.1.1);

(2)《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2026.8.15起施行)

(3)《****城区老工业区搬迁改造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4]9号);

(4)《关于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的意见》(环发〔2008〕48号);

(5)《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环境保护部令第42号);

(6)《国务院关于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6〕31号);

(7)《辽宁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辽政发〔2016〕58号);

(8)《工矿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生态环境部部令第3号);

(9)《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及其修改单(环境保护部令 第44号,生态环境部令 第1号)。

(10)《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 年)

(11)《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生态环境部;

(12)《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测技术导则》(HJ25.2-2019),生态环境部;

(13)《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技术导则》(HJ25.3-2019);

(14)《建设用地土壤修复技术导则》(HJ25.4-2019);

(15)《污染地块风险管控与土壤修复效果评估技术导则》(HJ25.5-2019);

(16)《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

(17)《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技术指南》(环境保护部公告2017年第72号);

(18)《辽宁省污染场地风险评估筛选值(试行)》(辽环综函[2020]364号);

(19)关于印发《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及修复效果评估报告评审指南》的通知(环办土壤〔2019〕63号);

(20)关于印发《辽宁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2019.4.19;

(21)《工业企业场地环境调查评估与修复工作指南(试行)》(生态环境部公告2014年第78号);

(22)《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2017);

(23)《工程测量规范》(GB 50026-2007);

(24)《水位观测标准》(GB/T50138-2010);

(25)《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

(26)《土壤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 166-2026)

(27)《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 164-2020)

(28)《建筑工程地质勘探与取样技术规程》(JGJ/T 87-2012);

(29)《地块土壤和地下水中挥发性有机物采样技术导则》(HJ1019-2019);

(30)《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

(31)《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

(32)《建筑工程地质勘探与取样技术规程》(JGJ/T 87-2012)

(33)《土的工程分类标准》(GB/T50145-2007)

(34)《土工试验方法标准》(GB/T50123-1999)

(35)《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3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21/1627-2008)

(37)《固体废物鉴别标准 通则》(GB 34330)

(38)《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

(39)《关于印发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系列技术文件的通知》(环办土壤〔2017〕67号

3. 采购需求所依据的国家强制性标准、行业规范、技术规程: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20.1.1);

(2)《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2026.8.15起施行)

注:已招标文件内容为准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1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就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创新产品和服务、对本国产品的支持等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具有有效期内的检验检测资质(CMA)认定证书并且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水文地质勘察专业乙级](含)以上资质证书); 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成员最多不超过3个,如联合体投标,则承担检测任务的一方须具有CMA资质、承担勘察任务的一方须具有以上专业勘察乙级(含)以上资质。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10月10日20时00分至2026年10月17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6年11月02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网提交,备份投标文件可递****路****号****大厦****中心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须及时办理CA数字证书,否则应自行承担无法正常参与项目的不利后果。 (2)***网首页”办事指南”中的“***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 (3)响应文件递交方式为线上递交及备份文件现场递交同时执行,并保持内容一致,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1〕363号) (4)供应商须自行携带可在线解密的笔记本电脑现场解密或在本单位使用可解密的电脑在线解密。 (5)报价解密需在30分钟内完成。供应商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电子响应文件无法解密,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身负责。 (6)在电子化开评标过程中出现的其他特殊情况及其他未尽事宜,按财政厅最新文件执行。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沈阳市于洪区沙岭街道办事处
地 址: 沈****街****号
联系方式:024-****086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华智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浑南区沈阳数字经济产业园K01栋1310室
联系方式:024-****8689
邮箱地址:hz****@****.com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心支行
账户名称:华智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沈阳分公司
账号:330100110920007909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靖
电 话:024-****8689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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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bgypzb.com/view/105/sRp5JaEBLRKCxEZfLXrx.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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