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JH26-210112-00252-001-001
二、合同名称:2026年食材配送服务协议
三、项目编号(或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文号等,如有):JH26-210112-00252
四、项目名称:浑南区机关食堂食材配送服务工作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沈阳****中心
地 址:****路****号
联系方式:180****9740
供应商(乙方):富虹集团油品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路****号
联系方式:133****9737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浑南区机关食堂食材配送服务工作项目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采购需求: 一、配送种类 1.食用油。 2.采购人要求采购的其他食材类货品。 二、定价原则 由采购人定期公布供货价格,配送单位按此公布价格供货及结算。供货价格产生方式由采购人在盛发农贸市场、十二线农贸市场及北行农贸市场的询价与中标人间比价后确定价格;主食、干调类价格一月公布一次;生鲜类随季节变动价格波动较大的供货价格一周公布一次。(配送价格应包含所有税费、成本、利润、运输、装卸、各种劳保、****楼费、验收、保险等一切费用。) 三、对中标供应商的管理考核 中标供应商必须接受采购人的考核:采购人按月对中标人的服务进行考评(考评办法予以公示),重点考查中标人的货品质量、供货时效和服务态度三项指标,以100分为满分。每月考评打分,≥90分为及格,当月考评分在(≥80,<90)区间的,罚款2万元;在(≥70,<80)区间的,罚款3万元,考评分低于70分的,罚款5万元,采购人有权与中标人解除合同,并不做任何赔偿。 考核细则主要按照货物质量、配送时限、服务态度三个方面进行考核。 四、供货质量要求 1.供应商提供的所有食材原材料均应符合食品安全的相关国家卫生标准,除农副产品外,所有食材均应在供货时提供符合要求的产品检验检疫报告,有保质期限的食材剩余保存期不得少于原有保质期的二分之一。 2.能够满足采购人在品种范围内指定品种和指定品牌供货的能力。 3.遵守并能满足采购人索证、索票、验收、抽检管理的食品安全需求。 4.具有本项目服务能力及经济实力。 5.遵守并执行采购人的相关管理规定。 6.必须为所提供的所有食品购买食品安全保险。 7.食用油必须符合 GBT 1535-2017 标准,并拥有“QS”食品质量安全认证,包装洁净,无破损;产品标签完好,油体清澈,特有的本色,无其他异味,并提供检测报告。包装要有生产日期标识,且包装标识必须符合国家法定标准并有质量安全标识。 五、订单与交货 1.订单确定后,成交供应商必须保证及时、快捷的提供配送服务,个别品种因缺货而无法提供的,应及时和采购人协商,确定解决方案。 2.成交供应商应按订单要求将所有配送产品送到指定地点,提供送货清单一式二份,双方现场过称并验收签名,作为结算依据。 六、其他要求 1.配送人员须为中标供应商本单位员工,着装须有配送公司统一标识。 2.配送车辆须为专用车辆,带有配送公司统一标识,并按要求规范行使及停放。 3.中标供应商
主要标的数量:1
主要标的单价:1,250,000.00元
合同金额:1,250,000.00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6-09-29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6-09-29
九、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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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bgypzb.com/view/105/3E4S7KABni4p5U9XtFMW.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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